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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盈利回报有实质性影响
时间:2021-11-15 22:38 所属分类:管理论文 点击次数:
香港上市规则3.10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至少应有三分之一的董事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少于三名。联交所于2018年7月27日对《企业管理守则》和相关上市规则的条款进行了修订,目的在于增强董事会的问责性和透明度。修改后的另一项,专门针对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情况,加设了上限。修订本建议,如果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六家或更多的独立董事,那么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有责任提出书面理由,向独立董事说明是否仍然可以将足够的时间用于处理董事事务。此次修改已经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委员会是企业管理结构中最高的行政机构,由公司内外董事组成。内勤董事是指受雇于公司内的一名雇员,外部董事是由公司之外的人组成,与公司内部结构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向董事会提供第三方意见,协助管理当局,建议对公司采取建设性的发展战略,并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
其能够被委托给其他上市公司,关键是独立董事个人过去的业绩。表现强劲的独立董事非常受其它上市公司欢迎,将被邀请加入公司作为其战略顾问。所以,独立非执行董事也会在许多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会,让他们积累经验,了解公司战略的制定,从而成为一种能提升公司业绩的资源。然而,独立董事的数量对于公司绩效的提高具有关键作用。假如董事会只有一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就会处于孤立状态,无法与其他内部董事进行抗衡。所以,独立董事的职能效力也体现在董事会人数比例上,人数比例越高,独立董事的发挥能力越大,代表董事会的独立性就越强,对公司绩效有促进作用。所以做出如下假设:
假定1: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比例上升,增强了董事会的独立性,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占比例与收益回报正相关。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五第A.1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应投入足够的时间从事公司业务,而第A.1.1条建议上市公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每一次董事会都鼓励董事积极参与,加强董事间的沟通。虽然并非全职,独立非执行董事仍需投入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董事会事务,以证明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充分反映其履行责任的态度,并积极参与受聘公司董事会处理有关业务。此外,还要定期参加董事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交流意见,建立密切联系。不过,外部委任的独立董事大多为公司精英,非常受大公司欢迎,因此被邀请加入董事会。所以,公事繁重,交往频繁,若兼职人数太多,而其精力有限,便不能专注于企业业务,不能履行职责。对忙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否提高公司业绩,很多人更多地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非全职员工,在经济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导致参与动力不足,不愿投入大量时间,最终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能。Regera-Alvarado等(2017)的研究基于纽约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数据,报告指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超过两个人时,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业绩关系负相关,公司业绩出现下降的迹象。基于此,我们预期独立董事兼任数将影响董事的行为方式,进而影响董事会独立性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兼任人数愈多,用其每年召开董事会议数作为解释变量,来判断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数量与收益回报之间的关系。所以做出如下假设:
假定2: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比例上升,增强了董事会的独立性,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会议次数与收益回报率呈负相关。
本论文中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资料,主要来源于国安泰(CSMAR)资料库中的「香港金融市场研究资料库」。为了提高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比性,本文选取的所有上市公司均须在2014-2015年间均有上市公司年报可供参考,缺失的数据将通过上市公司年报,阿思达克财经网,或其他相关金融渠道进行弥补。据香港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总数为1,438家,而国安泰(CSMAR)资料库仅有1家,包括了115家金融机构的企业和一些未获得2014-2015年完整数据的公司,还有1,046个上市公司数据可以用于研究,约有73%是港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产业有能源、原料、工业、消费品、消费服务等,电信、公共事业、房地产建筑、信息技术、综合企业等行业。论文研究模式如下:
模型
模型
根据上述研究模型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公式,将赢利收益(ROA)作为利润回报的解释量(ROA),用其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BDI)并将其作为解释变量(OBoard)建立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与董事会成员之数量之比——获利回报”研究模型A,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次数——利润回报”研究模型B。根据Reguera-Alvarado等(2017),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绩效的研究,由于研究模型相似,本文将以他所采用的五个相关数据为研究变量,包括:(1)董事会规模;(2)两职合一;(3)公司规模;(4)财务杠杆;(5)销售变动。本文详细介绍了这些变量。
基于图1.1多元线性回归模型A的F值,结果表明,调整后R平方为16.3%,表明拟合优度统计量为理想。模式A回归结果显示,BDI系数没有显着正值(0.0017,p=0.877>0.05),显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比例与收益收益正相关,但并不显著。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F=62.24,p=0<0.05)表明,调整后R平方为17%,表示拟合优度统计量为理想。回归模型B表明,BDI系数仍然为非显着正(0.00144,p=0.895>0.05),而OBoard系数为-0.00097,p=0<0.05),表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所占比例增加,这对提高利润回报有明显正相关;但是,增加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兼任数量,但在提高利润回报方面存在显着负向关系。其结果表明,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无疑可以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为管理层提供建设性的战略方针,提高公司的收益。然而,独立非执行董事过于忙碌,因为要处理的事务太多,开董事会的会议也越来越多,无法在履行职责时投入足够的时间,未能提高盈利回报,出现反效果的现象。
图1.1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实践证明,本文所研究的两个理论假设都是正确的,也是针对论文开头提出的问题,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存在,对盈利回报有实质性影响。结论表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个人经验和能力,可以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再配合董事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比例的增加,将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帮助,提高盈利回报,但效果并不显着。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兼任人数则反映在他们开董事会的次数上,在工作过度繁忙的情况下,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们精力分散,时间有限,疏于参与董事业务,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影响公司业绩的提升。此外,本论文也应回应香港联交所采取的增加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人数上限的做法,有利于香港企业治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