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论文
政府管制是低碳时代经济稳定增长的保障
时间:2023-02-22 23:18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点击次数:
在政府环境规范下,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
首先,坚持科学、绿色、和谐的发展理念。科学、绿色、和谐发展是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以倡导绿色生产模式和文明消费为导向,形成低投入、高产出、污水排放少、可循环的发展模式。这就要求从广泛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转变为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良好快速发展的模式;从简单等同于发展、重物轻人的发展理念转变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同时,要正确处理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遵守社会规律,又要遵守自然规律,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坚持走新的工业化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其次,建立多元化、合作化、共存化的管理模式。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众和民间社会。因此,政府必须建立公众和民间社会的参与机制。首先,城市不仅是中国的能耗主体,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发展低碳经济,政府必须带动城市居民参与低碳经济的发展。其次,非政府组织作为联系国家和社会、国家和市场的中介机构,了解国家政策,具有专业知识,具有促进低碳经济的明显优势。政府必须动员非政府组织,充分发挥政府难以发挥的积极作用,弥补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管理的“真空”。第三,考虑到环境治理和减排的社会成本,政府还应引入市场手段,利用市场杠杆引导社会资金的正确流向。借助价格工具,围绕价格形成开放、公平、透明的碳交易市场机制,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减排、提高技术、获利。
三是提高规划、指导、协调的操作能力。政府应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社会建设的需要,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技术路线图。具体来说,“政府应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步骤和方法;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低碳排放强制性标准和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政府与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和措施联动。结合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目标,使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一致,统一指挥,逐步实施,确保低碳经济发展获得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几乎不可能自动减少碳排放,实现低碳经济,这决定了政府在低碳时代需要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政府引导力量主要体现在低碳城市治理的制度安排上。在制定国家战略时,中央政府应考虑将低碳城市的发展纳入其重点发展方向,倾斜低碳城市及相关产业的产业布局和支持政策。
最后,实施灵活、高效、适宜的公共政策。政府管制是低碳时代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政府应建立低碳环境监测机制,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合监测机构,定期信函、上门访问、检查碳排放监测,及时反馈监测对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开征碳税是发达国家有效的低碳管理手段,其税收资金可用于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和减排。我国应考虑开征碳税,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回收资源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制定低息贷款政策,对企业进行循环利用资源的技术创新和高水平技术研究所需资金,发放政府贴息贷款。建立金融政策体系,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除了低碳经济委托贷款和贴息补贴外,还可以逐步发展低碳期货、证券、保险索赔等金融衍生品。改变政府对经济指标的片面追求,建立科学的绿色绩效考核体系。随着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和管理模式的改变,企业绩效奖惩机制也应相应改变。在全面完成重点能源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能源审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