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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特岗教师近年来的流动情况

特殊岗位教师是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有利于创新农村学校特别是贫困学校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逐步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特殊岗位教师在不改变教师管理权力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中设立特殊岗位,通过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西部“两基础”县、县以下农村学校,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特殊岗位教师工资、津贴实行国家统一的公共机构工资制度,聘用期为3年。特殊岗位教师三年后,考试合格,自愿留在当地学校,经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机构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资基金手续,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纳入当地财政负担,确保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特岗计划”所需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自2012年起,中央财政特殊岗位教师工资补贴标准提高为西部地区人均年2.7万元(凉山州按本标准执行),中部地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结算。
 
凉山州特岗教师近年来的流动情况
 
凉山州自2006年起实施特殊岗位教师招聘计划,在调整教师结构、合理规划贫困地区学生学习课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许多年轻、充满活力、充满活力的特殊岗位教师已成为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柱。凉山州的特殊岗位教师也为义务教育做出了贡献,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人的流失率较高,不利于教师的稳定。详见下表:
 
凉山州特岗教师流动情况表
 
序号年初实际招聘数年末考核数流失人数流失率
 
1 2006 1377 1145 232 16.8%
 
2 2007 168 122 46 27.3%
 
3 2008 1163 988 175 15.0%
 
4 2009 506 422 84 16.6%
 
5 2010 917 817 100 10.9%
 
6 2011 494 428 66 13.4%
 
小计 4625 3922 703 15.2%
 
7 2012 764 因为聘期是三年一轮,所以还没有考核,数据也没有出来。
 
8 2013 827
 
9 2014 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