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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家庭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一是增强家庭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家庭是儿童了解人际关系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中起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保障和必要补充。当一个人的个性还没有完成时,他最有可能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教育和家庭作风对孩子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深远的影响。家长要注意营造孩子的成长环境,以身作则,做守法公民,教会孩子遵守规章制度,使他们健康成长。学校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以家长学校的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律培训,并向他们推荐普法书籍和关键法律教育内容。增强家长普法观念,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做好普法教育。
 
每学年开办一次家长学校,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法律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法律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应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向家长提出建议,为学生提供法律教育。向家长发放宣传册,让学生送法律回家。家校共同履行监护职责,以身作则,循序渐进,弘扬学生社会正直文明氛围,自尊、自律、自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
 
2、充分发挥社会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动员全社会力量,防止青年学生犯罪。积极争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净化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现状,避免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音像资料和书刊对学生的危害。
 
加强与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派出所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改善。加强对学校周边复杂区域的检查和控制,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出租屋、道路占用、无证经营摊位的清理、整改和登记,消除公共安全风险,处理校园周边脏、乱、差的问题。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预防和预防学生犯罪的结合。情节严重的犯罪,应当依法处罚,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继续实施“一校一警”制度。联系法院、派出所、拘留中心、武警中队等机构和设施,建立若干校外法律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学生参观、浏览基地,组织学生参加公共逮捕和判决会议,参加案件审判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到戒毒中心、牢房、劳动教育中心等单位开展“言行”活动,接受警示教育。
 
加强青年学生法律教育地位建设。充分发挥当前文化中心、展览馆、图书馆、电影院、乡镇文化站、农舍等公共文化地位的作用,建立法律图书馆、图书角,让学生通过阅读法律书籍、观看法律主题电影、电视剧、参观法律知识图片展览,接受法律教育。
 
加强青少年权利保护岗位。为有效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地方司法部门应与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委员会等部门密切合作,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教育与青少年权利保护有机结合,解决学生面临的法律问题,及时有效地给予帮助。
 
总结
 
加强法制教育是一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养成认真学习法律、认识法律、自觉守法、善于用法、敢于保护法律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