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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成本的定义和计算依据

高校教育成本是教育活动中资源消耗的综合反映,也是反映学校教育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直观地反映了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率。同时,也是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拨款标准和学费定价的重要依据。因此,研究不同高校教育成本的差异,对改革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指导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教育成本的定义和计算依据
 
从经济学和会计学的角度来讨论成本概念是不同的。经济学研究成本的本质,而会计学更注重实际财务系统中的计量。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角度来看,高校培训成本有其特殊的规定。
 
(1)高校教育成本概念的定义
 
首先,从完全成本和成本与教育服务相关的角度来看,基于高校教育活动规律和教育成本分担的理论框架,高校培养学生的价值消耗应属于财务范畴的狭义成本,必须围绕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对象――学生进行费用收集和分配。其次,教育成本的概念体系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对实际发生或支付的教育资源消耗进行分类所形成的成本概念;第二个层次是根据教育决策和教育成本分析的需要对教育资源消耗进行分类所形成的成本概念。虽然学生(家庭)也为教育支付了学费等直接货币成本,但教育部门只应计算高校实际教学资源消耗,而不应计算特定交易主体的成本。最后,虽然社会、学校、学生(家庭)必须为教育支付不可估量的经济成本,但这种非货币成本实际上并没有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由多方准确分担。
 
因此,在讨论高校教育成本时探索的教育培训成本一般属于狭义的财务范畴,不包括学生或家庭支付的个人教育成本,也不包括社会和学习者之间的间接教育成本。
 
(二)确定高校教育成本项目
 
教育成本计算不同于一般成本计算,也不同于学校的日常收支计算。高校教育成本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资源价值。培养学生以外的活动和非教育产出的成果不属于教育成本计算的范围。因此,正确计算教育成本必须消除与学习者教育活动无关的费用。
 
从项目组成来看,教育成本由高校经费支出中的一些项目组成,并随着高等教育经费支出的增加而增加;从项目权重来看,人员经费和公共经费支出中的主要项目分别包括在高等教育经费和高等教育经费中,两者依存性较强。操作过程中更可行的方法是基于教育活动的相关规律,从成本构成的内涵出发,根据高等教育成本的界限,建立教育投入工作支出与教育成本的关系,制定统一的调整转化规则。
 
首先,不应包括在内的项目。消除与人才培养无关的工作费用,如经营费用、捐赠费用、上解费用等;消除退休费用,但在职人员的退休保障必须通过替代方式计入;成人教育学生人数及其资金收支不纳入会计项目。
 
二是部分计入项目。与人才培养相关但不应全部计入的费用,以分担的方式计入成本。例如,在学校经费中,有一个权重较大的项目,即科研经费,包括在高等教育经费中,但不符合教育成本核算对象的定义要求,不完全构成教育培训成本。然而,高校教学和科研是相互联系和促进的,增加的科研设施也可以在教育和教学中发挥长期作用。因此,科研成本可以根据国家发改委《高校教育培训成本监督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5〕根据1008号的规定,每个成本项目的支出将按照科研费用占教育费用比例的70%相应减少,一般科研项目需要2个―3年内完成与科研费盈余等因素,计算时科研项目资金可分摊至3年。
 
第三,折旧计入的项目。固定资本是塑造学生的必要条件,其转移价值也是构成教育成本的重要项目之一。计算成本需要用折旧的方式代替资本支出。根据我国新颁布的《高校财务制度》,根据经济学原理,由于客观存在的有形磨损、无形磨损和一段时间内物价变化,学校在实施教育活动时购买的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价值会相应变化,但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和消耗价值很难在账簿记录中体现出来。因此,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根据资本支出的特点进行分类。具体来说,房屋建筑物应当折旧,按原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总值的2%(50年折旧期)统一记录;设备按分类折旧率(专业设备8年,一般设备5年,其他设备10年)计提折旧,计入原教育成本。
 
(3)高校教育成本计算方法
 
利用高校实际教育投入收支的会计数据,反映高校教育培训成本。根据国家发改委《高校教育培训成本监督办法》,实施会计调整法将与人才培养相关的教育事业性支出明细科目数据按照高校教育成本计量目标和统一调整转化规则进行分类核算,从支出的角度,将高校培训成本分为四个部分:人员支出、公共支出、家庭和个人补贴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利息费用,计算高校教育培训成本(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