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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民族教育中地方政府职能定位

新时期民族教育中地方政府职能定位
 
目前,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现状和行政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民族教育中的政府职能要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明确自身定位,注重职能转变中的重要环节,不断促进民族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确定新时期教育行政职能,必须坚持发展站高、管理不到位、服务到位的原则。”
 
(一)做民族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者
 
以往的教育资源配置有严重的行政规划标志,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合理,只关注产出而不关注效益,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和浪费。目前,我们仍处于“贫困县大教育”时期,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教育的发展。教学的平衡发展包括城市教育的平衡和各种教育的协调。一方面,教育资源的整体协调应仔细计算,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作用;另一方面,合理分配,确保教育公平。在认真考虑现状和未来建设发展规划的同时,做好异地改造、当地扩建、拆迁,加强对教育资源匮乏地区的教育投资支持。在注重城市平衡的同时,缩小同一地区校际差距,关注重点学校,适当倾斜薄弱学校,促进教育资源的平衡分布,努力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促进民族教育的公平健康发展。
 
(2)改善民族教育环境
 
良好的教育环境是实现教学计划的重要保障,对民族教育的发展尤为重要。教育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现状,主要体现在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师资源、社会文化理念和生活环境上。民族地区教育环境普遍较差,差距较大,教学软硬件设施不足,教学设备陈旧,教育投入不足,“读书无用论”影响很大,直接影响民族教育水平的提高。因此,改善民族地区的教育环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加强教育经费投入,处理教师拖欠工资和办学条件差的问题,重视贫困群体教育,保障教育权力。其次,要重视学校安全,改善校园周边环境。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政府要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注重校舍、食品卫生、交通等方面,营造安全舒适的教育环境。
 
(3)民族教育的领导者
 
教育要发展,改革是动力。各级政府要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找准教育改革发展的地位,不断为教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成为教育发展的领导者。目前,民族地区教学的教育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人才培养方向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政府改革。同时,过去民族教育宣传工作不到位,人们对少数民族和民族教育了解甚少,民族教育呈现封闭化趋势。因此,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族教育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民族教育迫在眉睫。
 
(四)做民族教育发展的监督者
 
在民族教育中,政府的职能包括制定民族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策,以及组织对各种学校的评估和测试。因此,政府应不断优化教育管理职责,完善民族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族教育发展的监督。同时,建立有效的评价监督制度和检查制度,确保提高民族教育水平,维护师生权益,坚持教育发展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