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论文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时间:2021-12-19 17:03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搞好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打破土地小规模经营,整合土地资源,实现规模化流转。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村土地的小规模生产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村土地更加分散,多以条块形式存在,农业生产规模小,不利于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农地分散对农村土地流转效率产生了很大的制约作用,使农地流转工作发展比较缓慢。伴随着农地流转政策的推广与实施,各地区应结合实际加强农村土地调查,根据辖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更为科学.合理.高效.切实可行的流转计划和流转措施,破除农地细碎经营模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不断扩大农地流转规模[1]。
在具体工作的实施上,地方政府部门可设立专项资金,以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政府各部门还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负责各乡镇农村流转工作的开展,在较短时间内消除农业生产细碎化、小规模化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2.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畅通土地流转渠道。
在进行土地流转工作时,要坚持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当前许多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有一定的警觉,不愿交出土地使用权。其原因在于,农民群众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为此,需要政府部门确定合理的土地使用价格.土地流转价格包含了土地增值后的价格,以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对于土地流转双方信息渠道不畅的现象,应结合土地流转现状,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2]。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农户想要流转的土地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出去,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双方都能有效地掌握市场供求信息,从而动态地确定流转价格。
另外,在农地流转过程中,要逐步减少农地自主流转行为,引导农民群众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建立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强化监督。
县一级政府要结合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流转趋势,有针对性.多层次地制定土地流转政策和法规,在政策经费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给予扶助,在制度和政策上引导,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在加快,健康有序[3]。应进一步明确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合理地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做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拓宽农民群众就业渠道。
农户在土地流转后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如果不能在土地流转后做好土地再就业的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发展。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地流转要把广大农民群众转化为居民,充分认识农民转移与流转的关联性,重视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
对部分土地流转后无专业能力的农民群众,应做好农民培训工作,使用辖区范围内职业学校进行职业培训,确保农民群众掌握技术技能;走进城市后就能生存下去,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转移能力,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5.做好监管和监管。
乡(镇)要认真监督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切实履行其应有的监管和管理职能。农地流转过程中,应逐步引导农民合法流转,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督,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也要促进流转双方平等、互利,以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应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