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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时间:2020-10-24 22:23 所属分类:政法期刊 点击次数:

当代法学
《当代法学》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核心期刊</span><span> 北大核心期刊
期刊周期:双月刊
国内刊号:22-1051/D
国际刊号:1003-4781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
主管单位: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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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简介

当代法学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当代法学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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