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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合同法社会诚实守信的伦理分析

时间:2021-11-27 04:56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诚信日益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重视,并成为众多法律法规制定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和条件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有待进一步改进,这些都亟需以诚信为本的伦理道德来强化对诚信的约束与营造。所以,作为合同法,同样需要社会给予诚信的道德分析,以顺应理性的发展趋势。合同订立、变更、完善、执行、终止等环节,诚实守信在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体现了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的精心保护。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体现了诚信。契约双方在订立合同前并无任何关系和义务,只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从新的契约关系中认识到,这种关系是以相互信任和依赖为基础的。第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体现的诚信。根据《合同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按照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目的、性质等重要信息,积极履行保密、执行、协助等义务。第三,合同终止后的诚信经营。由于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终止后,合同双方均可不受合同约束,停止履行合同义务,不再对合同、对对方负有责任。但正因为这一无后合同关系的存在与约束,使有关合同内容、效力等在合同关系终止后被泄露、流失等,产生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该法第92条规定,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终止后,仍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保密、协助等有关义务。第四,诚实守信,理解合同的过程。根据诚信原则,对合同的内容、效力等方面的解释,不仅可以忠实于合同本身,而且对于合同双方都能正确地加以解释和帮助。
法学界认为,合同法是一种以规范、调整、约束现实生活等多种形式为目的的法律,它是把现实生活中因契约而产生的相关利益关系转化为内在价值的法律。大学者康德曾说过,在自然界中,一切事物都按自己的规律运动,而那些有理性的东西才能按原则行事。正因为人因某种目的与价值,自主性地改变自己的行为,处理自己的财产,这种行为是受个体内在价值的影响。因此,法律法规是一门特殊的关系学,它不能单纯从理论上进行研究,应更多地注意综合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和存在,尤其要考虑到诸如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在伦理价值及其相互关系。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及各条款都要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履行法律必须是遵循一定价值的道德价值,有行为控制的本质要求,用这种伦理分析来说明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内心认同。合同的效力应受到有关规定的限制与要求,不可忽视合同法内在价值的建构,应建立在各种规章制度已逐步完善、合理的基础上。
总之,在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伦理分析来加以完善和解决。例如,正确地修改合同法的价值理念,改进针对这一缺陷而修改现行的合同内容及原则立法;实现合同制定过程中有关法理的认定,表现为在一定社会范围内进行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的调整与规范。特别是对合同法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伦理分析,应着力构建一种新型的包括自由、公正、效率、德性等要素在内的新型机制与制度,以促进社会共同价值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