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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低碳金融以绿色信贷为主
时间:2023-02-27 23:16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点击次数:
国内银行业低碳金融业务现状分析
(1)低碳金融得到银行业的普遍认可
赤道原则,大多数国际金融机构遵循建立和实施,其基础是世界金融银行和公司相关规则,主要是判断、估计和管理相关社会和环境风险标准,旨在管理和发展与项目融资相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系列原则和标准。赤道作为规范银行项目投融资的原则,目标是综合评价和调查银行企业项目投融资对环境社会的不利影响,积极利用金融杠杆促进周边社会的和谐发展。赤道原则为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了行业标准,已成为国际惯例。赤道原则适用于全球各项目融资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所有新项目,以及因扩建和重建对环境或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原项目。赤道原则的意义在于将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与项目融资具体化,为银行信贷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准则。截至2006年,全球90%以上的金融机构利用赤道原则开展全球项目投融资业务。联合国大力倡导各国对低碳金融的相关立法。2009年,为扩大福建华电永安发电,赤道原则遍布全球69家金融机构,全球项目融资总额为85家﹪它是它提供的。
(2)商业银行绿色信贷
目前,我国低碳金融以绿色信贷为主,主要开发一系列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相关项目,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扩张。绿色信贷在改变银行信贷模式、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国,绿色信贷主要依赖于银行,银行在绿色信贷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积极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到2009年底,工业银行共发放了165.83亿元、223个节能减排贷款项目。工业银行在绿色信贷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银行业低碳金融创新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低碳金融相关的金融创新项目不断出现,包括各种产品创新、融资服务等金融服务。2007年,中国银行拥有“与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限额期货价格挂钩”的金融产品,随后深圳开发银行也推出。2010年4月8日,北京环境交易所与光大银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碳中和服务协议》。同时,私募股权基金和中国信托公司探索了低碳金融的相关义务。为应对金融环境风险,积极支持低碳金融相关融资项目,国际银行开展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减少了“双高”项目贷款,严格检测了环境风险。
国内银行业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不足
(1)我国低碳金融政策法律支持不足
目前,我国低碳经济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政府越来越重视低碳金融,但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形成,信贷投融资、税收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服务不完善,无法为低碳金融发展的投融资提供宽松的政策支持。
(2)我国低碳金融服务业务准备不足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低碳金融仍处于初级阶段,金融业的利润范围、利益空间和管理水平仍较低,尤其是银行业。特别是银行业人员分配、公司治理、机构配置等方面安排不当。低碳金融业务面临着社会风险、环境风险、科技力量风险、国内市场化风险等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
(3)金融业尤其是银行在绿色信贷方面的比重仍然很小
目前,在绿色信贷方面,中国主要依靠绿色信贷银行公司,这在银行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银行不断提高的绿色信贷利益在银行业信贷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仍然较低,其结果是绿色信贷所需的外部环境并不乐观。目前,绿色信贷仍相对模糊,银行业金融机构缺乏专业相关人员,绿色信贷产业项目标准和指导目录仍不明确,无法制定金融机构内部评价方法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