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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英国知识产权局加速绿色技术审查

时间:2021-12-22 19:31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外国绿色技术专利申请审查制度。
与其他科技相比,绿色技术的研发范围更小,开发更缺乏动力。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是各国共同的主题。通过对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借鉴和改造,完善智慧财产权制度,达到推动绿色科技研发的目的。国家通常采用加速审查的方法,另一些国家则辅之以降低费用。
1.英国。
英国是首批加快绿色技术评估的国家。在被称为“绿色通道”的2009年5月12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启动了加速绿色技术审查。如按一般程序申请复审,则需2-3年时间才能取得专利授权。若采用上述程序,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申请中说明发明创造是绿色技术。在英国专利申请中,缩短审评程序有三种,分别是合并检索审评、加快检索审评和审评。绿科技申请者既可单独申请加速审评,也可同时提出多项申请。综合检索审阅,审查早期公开程序,申请人不需要提出任何理由。如果该程序与加快检索审查有关,申请者必须就其专利申请或声明其发明是绿色技术所必需的理由。有了绿色通道,绿色技术申请者可以在9个月内获得专利授权。
2.美国。
在美国,有关绿色技术的条件优待问题早已有相关规定。1998年修订本《专利复审程序手册》708.02条涉及特殊要求的专利申请,在规定的条件下,第五项发明技术可以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第六项发明技术可以在开发或节能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有关绿色技术的申请可以提前或者加快审查。“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也指出,发明技术将从本质上改善环境质量,或者在开发、节能或反恐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利申请,都可以免除快速审查请求费。美国于2009年12月启动绿色技术专利申请加速审批项目。该项目试点期间,专利商标局30个月对绿色技术进行全面审查,30个月发出首次审查意见通知,40个月做出最后决定。一个快速批准的绿色技术专利申请项目把平均复审期缩短到12个月。
3.韩国。
韩国加速审议机制包括优先审议、加速审查和快速审查。先审程序通常只适用于已经申请发布的专利,需缴纳一定费用。优先审评还包括环境专利申请。韩国于2009年9月修改加速审查。这些专利申请中直接涉及绿色技术的,可以申请加速审查。要求加速审核的申请者必须首先通过现有的技术检索,并且提供至少4份与这些现有技术相对照的说明。一九九一年十月,韩国知识产权局将绿色技术专利申请纳入快速审查程序,并在申请后3个月进行审查,并于6个月公布审查结果。迅速检讨,由政府资助的绿色技术研究项目,应于提出申请后1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于4个月内公布结果。
国家对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应尽早公布,延期审查。按照《专利法》第3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初审,并于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布。申请者还可向专利管理部门要求尽早公布其申请。根据第35条,发明专利申请人可在申请日起3年内,要求其对其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专利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一般来说,发明是不会在提出申请后3年内得到批准,甚至更长的时间。尽管可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但申请审查所需时间不短。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2年7月,我国27年的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已达100万件。与其他技术相比,绿色技术需要更多的时间审查,而如果不对绿色技术加以区别对待,则会导致申请绿色技术的积压,降低发明人的积极性,阻碍绿色技术的发展。
我们国家还有加速程序,审查时间可从3年左右缩短到18个月左右。“提前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了加速审查程序的条件及适用范围。可提交加快审查的发明专利为已经公布、已提交实审请求并支付费用但尚未开始实质性审查。加速审评适用于:(1)申请中涉及的发明对于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专利申请公开后,另一些人发明创造,(3)涉及将申请发明作为一项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重要项目;(4)对于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防基础科研项目、民用科研项目、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军民两用计划和军转民高技术发展计划,国家自然基金等)过程中产生的职务发明,并且已经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编号,(1)本专利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或产业化前景;(2)已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使用合同;(3)利用该专利技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4)主要基本发明,占据科技高地要求加速审查的第一步,由要求加速审查者向所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递交有关文件材料。初审后经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初审,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申请人还应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亲自提交证明,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加速审核费用。在加速审评中不存在绿色技术,而加速审评程序则比较繁琐。
综合来看,我国专利制度并未对绿色技术做出专门规定,也没有国家优惠政策。但专利绿色通道当地知识产权局早就提出并推行。各地“绿色通道”的内涵各不相同,各有特点。有些是针对绿色技术而设立的,有些则与绿色技术没有直接联系,没有把绿色技术纳入绿色通道的应用范围。2007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为加强节能减排技术保护与推广应用,成立了节能减排专利申请绿色通道,为节能减排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设立快速“绿色通道”。另外还有一些节能减排技术申请了一些专利。《节能减排专利申请绿色通道》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成都代办处,专责处理节能工艺、绿色建筑材料、清洁燃料汽车、水和大气污染治理等节能减排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对核心技术加速专利审批。此外,重庆市还建立了专利服务“绿色通道”,通过试点,建立备案快速出证、专利许可合同登记等机制,缩短专利申请到审批的时间,使专利申请人尽快取得相关凭证。其中,对拥有专利的涉外专利企业给予特殊待遇,对其知识产权的引进和出口进行特殊审查。重庆绿色通道与绿色技术并不直接相关,但是绿色通道已经建成,未来可将绿色技术作为申请理由之一。
各国家对绿色通道的做法都有一定的效果,我国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也已采取绿色通道促进绿色技术。我国绿色技术专利制度建设应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发展观,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取得专利授权是手段,申请专利是根本目的。因此,申请审查制是第一步,只有进一步建立绿色科技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机制,才能使专利得到推广。专利权制度为绿色技术保驾护航,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达到经济和生态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