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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商标的有效注册

时间:2022-01-10 20:49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商标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它已经超出了人们单纯用来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原始性功能,成为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怎样对有价值的商标进行占有,如何通过商标的使用来提高企业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重要课题。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标识不仅能提高其竞争力,而且可以成为一种赢利或者阻止竞争的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企业创造利润的关键。
我们是商标大国,截至2011年底,我国受理1416785件商标注册申请,年增长率为32.14%,比2008年增长了一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已连续10年居世界首位,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971.15万件,累计注册量665.07万件。商标有效注册551.01万件,位居世界首位。作为华北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2011年,商标申请数量达到2583个,有效注册量12100个,驰名商标申请19个,中国申请人马德里注册9个。①商标申请在廊坊市总体上名列前茅,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意识到,只有拥有自己的商标,尤其是拥有高附加值的商标,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做大做强。为此,对我国中小企业商标申请和保护的现状进行调查,对进一步研究中小企业商标战略有积极的意义。
一、调查表的设计和调查方法。
本调查表根据廊坊市中小企业的现状将商标现状分为已登记和未注册两类,并将调查对象纳入调查对象的开放问题,如商标选择倾向、注册时间、未申请理由等。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对被调查对象进行了分类抽样。
㈡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这次对廊坊市中小企业进行了调查,实地发放主要是廊坊市下属10个区县,如安次区、广阳区、霸州市、三河市等。以企业员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基本指标为基础,选取属于中小企业类别的调查对象。总的来说,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㈢发放问卷,并进行处理。
本研究共发出6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87份,回收率为97.83%。通过SPSS17.0分析软件对所获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及信度检验(问卷信度系数0.767)。
二是调查结果和分析。
(一)中小企业商标申请意识淡薄,注册率低。
结果表明:在587家企业中,共有266家注册商标,仅占总数的45.3%,可见廊坊市中小企业在商标的注册使用上虽有一定的发展和普及,但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而在321家没有自主商标的中小企业中,竟有198家从未考虑过申请注册商标,不少中小企业经营者认为商标是大企业的事,自己的企业还很小,无需注册商标,有些企业经营者虽然知道注册商标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会产生良好的影响,但是,不注册商标对公司的影响也很小。
这是因为我国中小企业往往只注重有形资产的积累,而忽略了对企业发展极其重要的商标保护。中小型企业的老板和管理人员常常认为,只要有技术、有技能的人才,企业就能顺利发展,不知道商标和其他无形资产对现代企业的发展是不可缺少的;有些企业认为商标注册手续复杂,费用太高,很少愿意登记,还有一些认为自己商品根本不愁销路,注册不注册就没什么区别。这是中小企业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忽视了商标的申请登记,使得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努力建立起来的品牌,却被别人抢先注册或冒牌,使企业的长期发展难以为继。
(二)中小型企业商标管理机构不足,对外品牌营销有待加强。
研究结果表明:我国266家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中,只有92家拥有专门主管或兼职商标的机构,占有效样本的15.8%,对商标未作规定的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在企业商标管理中,由于缺乏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企业商标管理流于形式,严重不良现象十分严重。
就企业每年的品牌宣传费用而言,有193家企业投入费用在20万元以下,主要集中在地区广告、电台广播等。体现的是中小型企业的品牌营销有待加强,一方面要适当增加品牌宣传费用,二是要加强消费者认知,二是要设计多元化的营销方式,在现有途径外,可以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品牌营销模式,比如口头宣传,网络展示,户外广告等。中小企业首先要更加注重产品建设,寻求单品的突破,只有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和质量改进,才能取得渠道信任,最终赢得市场。
(三)中小企业商标风格传统,注册渠道单一。
研究表明:文字商标占266家企业总数的69.2%,其中文字商标占184家,其次是组合商标、字母商标,并按比例高低排列,没有图形商标。显然,对中小企业而言,传统意义上的文字商标更容易被接受,如廊坊市的“新奥”、“荣盛”等商标。
在企业商标注册方面,自报企业共有169家,委托代理97家,分别占63.5%和36.5%。一种理想商标能否顺利申请注册,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时间长,环节多,连续性强。大多数申请者缺少商标知识,很难依靠自己的能力顺利地完成这些工作。
㈣中小型企业商标保护不力。
研究表明:企业对163家商号进行商标防伪设计(包括特殊标识或包装),17家企业对侵权主体承担法律责任,比例分别为61.3%和6.4%。还有些企业申请了廊坊市著名商标,河北省的着名商标。很明显,大多数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会注重商标的防伪设计、特殊标识或包装、申请知名商标或着名商标,对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意识较弱。
(五)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只可加强。
研究表明:有175家企业表示,地方政府对企业商标不能提供帮助或指导,91家企业认为,地方政府在商标方面给予企业的帮助和指导,各占65.8%,占34.2%;以法规学习为导向,进行企业间交流,举办著名商标企业授牌仪式及商标战略论坛等。为使企业商标在申请和保护中更好、更健康地发展,政府对企业商标的帮助或引导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帮助和引导企业合理、有效地利用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