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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EULA对地图商标权利的归属未作明确规定

时间:2022-01-14 19:52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DOTA是一种由玩家自己创建的地图,它是暴雪开发的魔兽争霸(Warcraft3,以下简称War3),它自己创建了一张地图,它可以支持10个玩家同时在线玩,并且War3本身也是一款即时对战游戏。这个DOTA地图最初是由Eul创建的,后来GuinsooSteveFeak接管以进行修改。IceFrog可以被看作是第三个对这个地图的接管和重新创造的制造者,它最终将DOTA打造成一款充满娱乐和竞技性的地图,或称其为一款游戏,因而家喻户晓。
这位灵魂人物IceFrog于2010年5月加入Valve,8月Valve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申请DOTA的商标注册,并于第二个月申请了DOTA2的商标注册。暴雪公司的高层立即对抗议者表示不满,认为自己没有权利申请商标的权利,但没有支付任何费用。Valve从2010年5月开始开发出一个脱离魔兽争霸的框架,并提供游戏故事的背景、角色名称,这款游戏的内涵和角色技能都基本上一样,并且命名为“DOTA2”,同时,暴雪还开发了一款名为DOTA的暴雪游戏,在几轮之后,暴雪和Valve之间的矛盾由此升级。2012年2月13日,暴雪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审理和上诉委员会提出起诉,指控Valve没有权利使用DOTA名称和商标,并将其用于新游戏“DOTA2”。随着DOTA2进入市场的紧要关头,双方终于在5月11日达成庭外和解。
嵌套游戏体系结构介绍。
体系结构分为两部分,一是运行器,一是游戏地图。DOTA使用暴雪开发的War3程序作为运行载体,DOTA是玩家在局域网上下载的一种地图类型,无论是角色模型,还是运行方式,都不能从War3基础上脱离(运行程序界面如下图所示),这篇文章叫做嵌套游戏体系。DOTA玩家必须通过War3程序启动游戏,而War3玩家则可以很方便地使用DOTA,这让DOTA玩家和War3有了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
创建游戏地图完全依赖于暴雪开放地图编辑器“WorldEditor”。当作者进行编辑时,将使用该软件提供的地形、单元和地形装饰,并且允许携带自创的"applets"小程序,达到制作者的期望。尽管游戏方式可以不同于原始的暴雪War3,但是由于地图编辑器的限制,创作素材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
总而言之,嵌套体系构架是一种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创作的平台,在专利权或使用权方面争议不大,但由于二者分别创造而共同使用,在我国已出现了法律上难以解决的问题。
商标权归属的法理分析。
DOTA2的成名源于DOTA商标背后的游戏声誉,以及忠实玩家对Icefrog的信任。所以这场争夺战的焦点在于谁应该拥有DOTA商标,如果DOTA的商标归属建立,则DOTA2的相似或近似归属会一起转移。DOTA作为(DefenseoftheAncients)的缩写,满足了商标注册的所有要素,但在所有权归属上存在着模糊。
第一,EULA条款的有效性。当使用“WorldEditor”时,EndUserLicenseAgreementUserLicenseAgreementUserLicenseAgreementUserLicenseAgreementUserLicenseAgreement用户终端协议),当使用“WorldEditor”时,暴雪EULA(EndUserLicenseAgreementUserLicenseAgreement该软件及其拷贝内的所有姓名及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姓名、计算机密码、主题、对象、对象、角色,人名,故事情节,对白,词组,地点,概念画,动画片,声音,音乐,音响效果,视觉效果,这是一个寓言故事,以及任何相关文件,都是内嵌在程序中的"applets"。)全部属于暴雪公司。该软件受到美国版权法、国际版权公约和其他相关法律的保护。保留一切权利。此软件中还包含了许多经其他公司或个人许可的材料,一旦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发生,他们有权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EULA对地图商标权利的归属未作明确规定,因而主张地图原作者自动让与其所有权的主张没有依据。但是《暴雪》为《星际争霸2》开发的《EULA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第3a项:地图内容,你已确认并同意,全部地图,姓名,头衔,商标,标志,通过地图编辑器创建或修改的其他内容(统称“改型地图”)是而且应该是暴雪公司所拥有的所有专利。根据上述条款,在不限制签署条款的情况下,您将所有重组图的权利、产权及权益转让给暴雪,您同意暴雪公司的要求,并立即签订转让协议。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明确的改进意见,即确认用户终端认可与商标权转让相关的法律关系。作者认为,本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并有重大缺陷,客户购买暴雪产品或在线充值服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其需求并继续享受服务,而且“确认即转让”无疑极大地扩大了暴雪的收益,因为暴雪在协议中自以为“转让”,也就是说,相关重组地图的使用权和商标归原作者所有,而“确认即转让”显然是一种无偿让与,在客户的支付和暴雪的收益方面,显然是不公平的,即便在争议不能主张合同可以撤消的情况下,应当然对“转让”做出有利顾客的有偿解释,可给予他们因争议而要求受偿的权利。
第二,如何确定商标的使用者。尽管商标尚未注册,但只要商标已被用来识别某一商品或服务,商标使用者就可以取得商标权。重组图嵌套结构下的运行,同时表示作为载体的外部程序也在运行,也就是说,暴雪在使用地图和商标的同一时间,也被暴雪公司使用,这可以说是一种竞合使用。商标权的竞合使用会导致商标权同时产生、难以分割。商标权在使用时当事人自认为拥有商标权,但商标注册取得时产生了谁有权申请的争议,其症结笔者认为在使用人的区分上。修改后,我国《商标法》扩大了拥有申请商标注册资格的主体范围,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以及提供给他们的服务项目,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暴雪认为,商标权凭借其产品魔兽争霸的高知名度和优质品质,吸引玩家,由此衍生的重组地图并非独立产品,相关权益自然由暴雪获得。另一方面,DOTA作为一种独特的游戏地图方式,使得DOTA有了身份识别功能,可以让相关公众快速了解他们所提供的娱乐服务。初看起来,二者都具有一定的注册主体资格,但商标的本质功能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在相同或近似的服务上,相关公众会首先联想到魔兽争霸或者DOTA。作者没有做过相关统计,但从LOL游戏上市之时,有关DOTA的新闻就屡见不鲜,也许DOTA的独立性已经超越了暴雪的想象,但是从LOL游戏上市之时,新闻仿效DOTA相关言论屡见不鲜。为此,在商标使用竞合中引入申请人资格取得的判断方法值得我们思考。DOTA的创新点来自暴雪的魔兽背景,更是直接源于Icefrog的接管和先驱的改造,并且商标的制作和DOTA的创作者们一样,在知识产权鼓励创造的大原则下,作者认为,通过Valve注册DOTA及DOTA2获得更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