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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对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时间:2022-01-22 19:44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近年来,随着市场对建筑业需求的不断增长,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漏洞也逐渐显现出来。其中冲突集中表现为违约行为。但我国《合同法》早已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订立合同双方应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一方未严格遵守合同订立的条款,致使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因此,违反合同的一方应立即停止该违约行为,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或者赔偿给受损方造成的损失。接下来,笔者就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一、违约责任包括的主要方式。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完成质量,确保签订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国《合同法》对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对违约情形下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受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它是一种强制性的民事行为,其目的是补偿受害方的损失。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时,则合同另一方有权通过有关裁决机构作出裁决,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条款,继续进行工程施工。这一条款并不包括任何责任。
㈡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其违反合同。
它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违约行为,如果此种行为已损害或即将损害另一方权利,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终止该违约行为,如果违约方不履行,然后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当地法院介入,要求违约方终止其违约活动。这一条款同样不包括财务责任。
㈢赔偿损失。
该条款是较为典型的,也是现实中较为常用的条款。在一方的行为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时,另一方应根据其违约行为,对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㈣给付规定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订立时的情形不同,一般违约赔偿金可分为约定违约赔偿金和法定违约金。当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情形时,应当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五)定金罚则。
如果合同双方缔结了合同,一方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它主要用于担保建设工程债务。如一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然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以表示处罚。
业主与承包商在一项工程的不同施工环节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各不相同,因此,有关法律对业主与承包商的违约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二是业主在工程项目中的角色。
(一)业主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责任。
项目施工中业主的划分主要有两种。一是勘察设计合同业主方。它的主要工作是:为勘察员和设计人员提供工作中所需的具体数据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并对工程作进一步的要求。勘测后及设计期间,业主向有关人员提供所需的居住条件,并在勘测和设计工作结束后向有关人员支付报酬,此外,业主有义务保护设计人员和勘测人员的资料。类别二为施工合同业主方。在施工前,为施工方准备好勘察、设计资料等有关资料。第二,协助施工人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施工人员的合同价款,并在竣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和支付尾款。
㈡业主所涉的违约形式。
业主违反合同所涉及的违约形式有:因违约而引起的违约、不正当履行责任所导致的违约、延误履行责任所导致的违约和违反勘测设计人员著作权。
(三)发包人违约后应如何承担责任和承担责任。
业主违反合同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因违约而引起的违约,因履行不当引起的违约,以及因履行合同引起的延误而导致的违约。它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1.勘测设计合同业主在提供有关资料时所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有关工作人员延长工期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勘测设计人员有权要求业主赔偿额外的费用,并给付因延长工期而应支付的报酬。
2.在完成设计和勘测等工作后,雇主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有关工作人员的相应费用。因此,勘测设计人员有权向法院起诉,强迫业主支付工程款。另外,还可以向雇主要求其他方面的补偿,如违约金等。
3.施工合同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编制有关建筑材料。包含设计资料、相关的建筑材料、场地、设备等,或相关的设计资料错误。发生上述情况后,承包商可推迟项目的停建或缓建,并要求业主方停止施工、误工费及相关人事费。
4.工程发生隐蔽工程施工问题时,发包人不能及时到场进行监督,导致工程出现问题的,一般按延误履行责任的违约处理。这时工人可将工程延期处理,并要求雇主支付停窝工费。
5.如果在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之后,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给承包商尾款,则业主同样构成违约。承包商可向法院起诉,强迫雇主交付尾款,如果拖延交付,则承包商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已完工的工程。
这一条款中当然也包括一些其他违约方式,如: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将勘察设计人员在工作中所取得的资料,未经有关勘测设计人员同意,转交给他人,则构成违反勘测设计者著作权的违约行为。受害人可对知识产权提起诉讼,业主应支付给设计人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