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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法国议会通过劳动保险法

时间:2022-05-18 22:20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确立物之管领责任。
物业管理领导责任的兴起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过程。这是对工业革命造成的严重工业事故的司法回应。19世纪末,由于机器的运行和作用,工厂事故日发生,随着铁路和后来机动车的发展,事故也翻了一番。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过错责任原则完全不适应社会条件的需要。[14]越来越多的工业损害,机动车事故和火车碰撞迫使法院将过错扩大到难以承认的程度。[15]
法律责任的扩大最初是通过扩大对《法国民法典》第1386条规定的建筑所有人责任的解释来实现的。1877年7月20日,巴黎上诉法院对Harty案作出判决(Hartyv.Villedechalous-sur-Marne)。在这种情况下,一棵维护不良的树的倾倒造成了损害,法院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386条的判决,对树的主人负有赔偿责任。这是第一个将民事责任扩大到《法国民法典》规定以外的案件。[16]1887年4月10日,法国最高法院[17]作出的Lejonv.Societedelaprovidence案将扩大的建筑范围扩大到机械设备上。案件的简要事实是,被告工厂的机器损坏和丈夫的碎片损坏造成了现场工作。法国最高法院认为,连接在建筑物上的机器已经连接到工厂,即工厂的一部分。因此,机械缺陷的损害应视为建筑物本身缺陷的损害。受害人不必证明每个人都有过错,但也必须要求赔偿。[18]
然而,扩大解释第1386条规定的建筑业主责任的做法是非常牵强的。1896年6月16日,法国最高法院民事法院对Thetefaine案作出的判决取得突破。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是一名水手。他在被告古斯和古斯所有的蒸汽拖轮上工作,因船上有缺陷的锅炉爆炸而受伤并死亡。受害人的妻子向被告要求赔偿,因为锅炉导管熔接有缺陷。发动机制造商Oriole作为被告关系人参与诉讼。[19]
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无过失的起诉;二审巴黎高等法院因事故原因适用第1386条,判决被告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在第三审中,法国最高法院直接适用《民法典》第1384条第1款的后半部分,驳回了被告的上诉。原因是:事故的原因不仅是机械结构的缺陷,而且锅炉所有者和制造商只有在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才能免除损害责任。被告纵容证明其损害是由制造商的过失或其缺陷造成的,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在这一判决中,法国最高法院放弃了类比适用《民法典》第1386条的想法,这意味着法国法承认,在适用第1384条时,不要求物体有容易造成损害的缺陷,因为这种责任与物体的监管者有关。[21]邱聪智教授认为,该判决在法国侵权行为法史上至少有三个意义:一是确立第1384条在侵权行为法体系中的独立地位;二是制止对建筑概念的滥用,使法律解释更加恰当;第三,确立了危险事故在侵权行为法体系中的地位,使无生命责任的类型能够按照无过失责任的原则在民法典上奠定基础,责任是责任推定(Presomptionderesponsibilite)的观点也可以从本判决开始并确立。[22]达维教授还认为,该判决迈出了引人注目的一步。《法国民法典》第1384条第1款的后半部分被赋予了独立意义。在这一段的帮助下,法院在法国法律中确立了新的严格责任原则,适用范围广泛。[23]但冯·巴尔教授认为,这一判决可能只适用于工业事故的狭窄领域,因此当时管理者的责任尚未确认。[24]
上述判决涉及劳动灾害,延续了这些判决对劳动灾害合理救济的思路。1898年4月9日,法国议会在工会压力下通过了《劳动保险法》。该法基于事故风险与既定职业相关的前提,规定雇主和雇员应承担与工作相关的损害。该法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结束了利用合同责任理论解决工业事故责任的思路;二是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来看,它为法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石。[25]不幸的是,这项法律没有涉及劳动事故以外的情况,管理者的责任仍然必须在法律建议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如巴黎和里昂的Saleles和Josser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