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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延伸性集体许可的原则性条款

时间:2022-07-12 22:25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笔者建议,《作权法》应当将延伸性集体许可的原则性规定放在延伸性集体许可的基础上“权利限制”部分,同时删除《修改草案第二稿》第七十条,其内容由单行规定具体规定。即《修改草案第二稿》“权利限制”本章第四十八条规定了以下关于延伸性集体许可的原则性条款:(一)“延伸性集体许可的一般条件”条款规定:“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代表权利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利益,可以就本法规定的作品使用方式与用户达成作品使用协议,并依照法律规定向国务院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协议的效力和全体权利人;除非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管理或者权利人向协议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禁止使用其作品。转让相关使用费时,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权利人。国务院另行规定了本条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2)在“延伸集体许可的适用范围”条款规定:“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作权或者依法使用下列作品的有关权利:(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的文字、音乐、艺术或者摄影作品;(二)自助点歌运营商通过自助点歌系统向公众传播已发表的音乐或者视听作品。”
此外,笔者认为应在现行《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五章后增加“法定许可和延伸性集体许可的有关规定”一章对延伸性集体许可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延伸性集体许可的审查和公示”条款规定:“在中国有大量的中国权利人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权利法的规定,与作品用户达成明确的作品使用方式、使用期限、使用费用协议,可向国务院行政部门申请,确认协议的效力和全体权利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审查,并将审查决定公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批准的协议。>,(2)在“用户的责任限制”条款规定:“根据延伸性集体许可协议,用户不承担侵犯作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以下情形不适用前款规定:(一)用户知道非会员权利人不得以集体管理方式行使其权利,仍使用其作品的;
(二)用户履行非会员诉讼裁决停止使用后,再次使用。‑(3)在“报酬分配与支付”条款规定:“所有权利人适用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定的报酬分配规则。非会员权利人有权在集体许可使用协议有效期内向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求支付报酬。报酬包括用户支付的作权许可费,以及用户以其他形式支付的费用。;(4)在“非会员权利人的通知和异议”条款规定:“非会员权利人通知用户不得使用作品后,未经授权的作品用户应当承担侵犯作权的法律责任。用户有异议的,由作权行政部门裁定。..(5)在“争议解决”条款规定:“作品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用户不能与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达成协议,任何当事人都可以要求作权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缔结的协议中有关规定产生的争议作出裁决。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延伸性集体许可协议在调解过程中期满期满后继续有效。但是,协议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当事人达成最终调解意见或者自达成上述意见之日起两周。在协议延长期内使用作品的,应当按照原协议的规定支付报酬。对于同一类型作品的使用,当多个集体管理组织有权授权时,行政部门可以决定由一个集体管理组织授权或多个集体管理组织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