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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如何通过民事赔偿限制死刑的适用?

时间:2022-09-08 22:32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在我国现阶段全面废除死刑不现实的情况下,要使死刑政策、死刑制度和适用死刑成为一种理性实践,首要任务是加强对死刑的司法控制,即有效减少和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及其研究,如何有效减少和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酌定量刑情节是最关键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死刑司法控制的一条非常重要和现实的道路。与其他死刑司法控制路径相比,这一重要路径的死刑控制侧重于对个案中死刑的限制和适用,在操作上更加内向和温和,更容易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为中国今后废除死刑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司法实践中,法定量刑情节一般容易引起重视,但对酌定量刑情节重视不够。事实上,对于刑事法官来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效降低死刑适用的是酌情情节。如果刑事法官能够在认真考虑从轻情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预计我国死刑判决的数量将大大减少。著名刑法学家高明轩教授也精辟地指出:“注意酌定量刑情节在控制死刑适用中的作用,理论上是有根据的,在实践中是可行的。”[2]因此,我们应该积极限制死刑的适用,而不是被动和消极地等待立法的削减和废除。因为这不仅是一个可操作的现实举措,也是有效推动我国死刑从限制走向废止的重要举措。可以说,高度重视酌定量刑限制死刑的适用,必将在减少和严格控制我国死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民事赔偿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备受关注的酌定量刑情节。在刑事诉讼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通常附有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如何处理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特别是死刑的适用,是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民事赔偿与死刑适用关系重大脆弱:一方面,处理好两者关系,可以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尽可能获得物质赔偿,有利于弱化受害人的愤怒和实施“少杀,慎杀”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两者的关系处于正义的边缘。如果把握不好,会导致贫富差距甚至处罚“以钱赎命”违反法律适用的平等原则,损害公众对刑法无偏私的认同和忠诚。[3]可以看出,正确处理民事赔偿与死刑适用的关系直接关系到死刑的限制和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适用、死刑政策的实施、正义的维护甚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深入研究民事赔偿限制死刑适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如何通过民事赔偿限制死刑的适用呢?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的研究还很薄弱。有鉴于此,本着有效推进我国死刑限制甚至废除进程的初衷,拟对民事赔偿和死刑限制的适用进行理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