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论文
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新疆农业发展的促进
时间:2022-01-20 22:09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本文以新疆地区为研究对象,与以往学者所得出的结论存在一定差异,本文以经济地理条件较为特殊的新疆为研究对象,农地产权改革对新疆农业增长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在过去30多年中,以不断赋予农民权力的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了农业的普遍发展,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什么这个结论与新疆的实际情况不符呢?文章指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新疆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大,(1)新疆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我国人口只有六十分之一左右,可以耕作、未耕种的耕地面积是非常大的,但是,由于农业劳动力和水资源相对缺乏,因此,对新疆来说,目前农业中最紧迫的任务也许并非土地确权,而在一定时期内,合理规制农地开垦规模,避免对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产生影响。(2)尽管资源和环境等客观条件决定了新疆不应该过分开垦农地,但在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激发下,新疆农民和农垦企业主观上有一种持续耕作的冲动,因为通过耕作,他们不仅能种庄稼来收获丰收,虽然随着耕地开垦面积的增加,土地的边际收益不断减少,但也可以通过转让土地来获取额外的收入,但是因为收益递减的费用由别人分担,所以对于刚开垦的土地来说,还是有利可图的,农民和农垦企业在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框架下,对农地进行无序耕作的冲动依然存在。(3)最重要的是,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框架不仅导致新疆农地被无序耕种,而且由于农地面积不断增加,而冰川、草场、灌丛等所占的面积必然越来越小,新疆的生态平衡将受到严重破坏,最后使作物生长环境进一步恶化。据了解,新疆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沙漠面积不断扩大,大面积天然荒漠植被枯竭,河流干涸,土壤盐渍化加剧,全区荒漠化每年以350平方公里的速度蔓延,有三分之二的土地和1400万人口面临危险。兵团的景观类型在2000-2010年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农田和城镇面积显著增长,草地、灌丛、冰川(永久积雪)显著减少。人类活动干扰城市景观的程度最高。研究结果表明,人口与农业机械化是影响农田景观的主要驱动力,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是影响城镇景观格局的主要因素,而政策导向是调节兵团景观格局变化的有效方法[16]。
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有效,关键在于产权是否能顺利地从低效者的手中转移到高效者的手中。长久以来,人们把重点放在财产权的归属问题上,即财产权归谁。实际上,财产权的归属并不特别重要,关键在于谁来用。什么人能够最好地配置生产要素,有效地使用生产资源,谁就是产权的使用者。效益是产权转移的实质。初期产权的定义,虽然效率不高,但产权可以通过转让和交易变得有效率。若能建立一个有效的产权体系,将产权从低效人手中转移到有效率的人手中,则整个社会的土地产出效率将大大提高[17]。新疆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一方面,新疆农民人口稀少,受劳力不足,由于资金不足、机械化程度低等制约,难以适应规模经营的要求,这就造成单位农地经营效率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平,土地投入的增加并没有使农业效益相应提高;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是通过不断赋予农户权力,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它不但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在特定地区和民族文化的作用下,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正如新疆库尔勒一农场负责人所说:由于各民族文化之间存在着差异,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并非都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优先,他们更多的是遵循老祖宗留下的传统,重文化传承而过重经济利益。
通过以上论述,得出如下结论:受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族宗教、发展阶段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新疆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全国其他省份不相适应,按照现有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朝着赋予农民权力的方向前进,也就是说,持续赋予农民权力虽然可以在全国其他省份推动农业发展,但目前对新疆农业发展也不利。为此,新疆应该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农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强农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把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态放在农业发展的优先地位。对农民来说,应在自治区统一规划下,合理有序开垦农地,对农垦企业来说,要持续提高单位生产效率,要充分利用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农地规模化经营,对自治区各级政府来说,要做到精细操作,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对农业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开发,关键在于合理配置农业用水,不断提高新疆有限的水资源利用率。等到时机成熟后,再对新疆农地进行产权明晰化改革,也许才是一个更务实、更理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