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论文
改革开放后的新疆农地产权政策
时间:2022-01-20 22:08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黄少安等则认为,土地、劳动、肥料、家畜、农用机械、产业政策是影响农业成长的主要因素,不同的产权制度,不同的阶段,对人投入土地、劳动、肥料等生产要素的激励程度的确不同[15]。但是美中不足的是,黄少安等人以农业总产值来代表农业增长,因此忽略了价格因素对农业增长的巨大影响,就有可能造成增长泡沫,从而对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造成负面影响。为此,本文以杨晓光、刘志娟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黄少安等人的理论模型作适当修正。就中国而言,如何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生产更多的粮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16]。为此,本文以作物总产量替代农业总产值,建立了以下模式:
在式中,y表示农业增长,作物生产总量取代;lab指劳动投入,以农业生产者的数量代替;l指的是土地投入,以有效灌溉面积代替;fer表示肥料的使用量;从1978年起,以农业化肥为代表的折纯量的使用;m为大型牲畜和农业机械的用水量。新疆大型牲畜年末头数变动较小,所以本文认为可忽略不计,仅以农用机械总功率替代;p为政策变量,以农地产权政策指标为主。
其中,唯一很难量化的是土地产权政策。对此,本文采用了经济计量中常用的虚拟变量法,即把农地产权制度进行量化。主要内容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三次较大的调整,但始终保持改革同步。对于三次调整的阶段划分,本文主要借鉴了叶正国、时建辉的研究成果[17]。对我国农地产权制度进行了第一次调整,是1978年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此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第二个调整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1993年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对新疆农垦企业的产权和治理结构有较大影响。由于新疆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使企业产权制度发生变化,其原因在于农垦企业是新疆农地经营主体之一。农业、农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农业土地效益具有直接影响。另外,一九九三年我国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从法律上确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次调整是2002年8月29日,为农民更好地开展农业生产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条例》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目标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稳定和完善”。“统分制”的双重管理体制,赋予了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利,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稳定。所以,我们可以把改革开放后的新疆农地产权政策理解为一个逐步增强农民权能的过程,把这一制度分解为三个阶段,分别赋予1,2,3。而模型中其它变量的数值则取自历年《新疆统计年鉴》相关统计数据。
表1显示1978-2013年期间,新疆的作物总产量和有效灌溉面积、农业从业人员、农业施肥的折纯量与农业机械总动力值均呈较稳定的增长趋势,表明,所有这些因素,如有效灌溉面积,在促进作物总产量增长方面均有积极作用。
为了准确分析包括土地产权制度在内的各种因素对新疆作物产量增长的影响,通过引入相关数据,得出了以下回归结果(见表1)。第一,四种模式的决策系数均在0.98以上,反映出新疆农业职工数量、施入农用化肥、农业机械总动力、农地产权制度等因素对农业增长具有决定性作用。第二,从模型上看,除农业机械总动力外,模型1其他4个变项均未通过T检验;从统计值最小的农业从业人员人数变量中剔除,得到模型2。但是模式2中的农地产权制度变量仍未通过T检验;接下来从模型2中删除了制度变量,得到了模型3。除开农业化肥的施用量变数外,在继续去除农用化肥施用量的折纯量变量后,农业灌溉面积与农用机械总动力两个变量均显著地变化,得出模型4,此时,农业灌溉面积和农机具总动力两个变数仍为1%,也就是说,最后,模型4经检验,为理想模型。从模型4中不难看出,1978年以来,农业面积和农业机械总产量对新疆农业增长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但包括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在内的其它因素对新疆农业增长没有显著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