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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现阶段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时间:2022-08-29 22:32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现阶段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字化转型的瓶颈在于“数字农业”在此背景下,农业科技成果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但由于数据采集、服务机构专业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数字化发展仍处于基础阶段,数字化转型升级难度较大。
(1)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孤岛”难以打破
数据作为数字化的基本要素,其数量和质量对数字化转型的成功至关重要。目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收集的农业相关数据大多是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数据,但农业科研成果、科研人员、农业企业技术需求等信息未统一收集整合。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建立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一站式”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搭建平台,促进交易,在线信息收集不够强大。此外,在不同的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数据没有被连接起来,形成“数据孤岛”使许多农业科技成果的信息数据“沉睡”在各部门的数据库中,很难发挥其有效作用。
(二)专业服务机构“少,散,弱”,数字化基础薄弱
上海缺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只有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上海海洋大学技术转移公司等少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这些机构普遍存在总量小、人员少、资金不足等问题,数字化转型基础薄弱。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建立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一站式”服务平台也存在平台分散、宣传范围不够广、转型动力不够强、转型保障不足等问题。此外,上海还缺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数字化人才,即既了解农业技术、市场,又熟悉数字专业知识的人才。目前,高校和市场上很少有专门培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人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非常匮乏。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标准参差不齐,导致上海农业科技成果数字化转化困难。
(3)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数字场景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条件不完善,科技人员申请专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局限于科研项目的需要,从保护科研成果的角度积极申请知识产权的意识还不够。根据上海市科委发布的《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白皮书》数据,近三年来上海市转化项目中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和专利证书的转化率不足10%。目前,我国有《专利法》、《作权法》、《商标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但农业领域仍存在差距,大数据和数字技术相关法律法规仍处于探索创建阶段。如何依法保护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主动性,是成功实现农业科技成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保障。此外,在数字场景中,农业研究人员研究成果等相关信息将包含在云系统中,大部分流程也需要在云中操作,在应用服务器漏洞中,会加剧数据非法访问风险,数据安全不能保证,导致隐私数据泄露,侵犯研究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