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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农业科技的进步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

时间:2022-10-03 23:09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借助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1)增加农业科技研发资金投入
农业科技具有区域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农业科技的进步离不开足够的资金。在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承担主要责任,逐步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路径。一是政府应承担大部分资金投入。农业科技投资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重应增加。我国应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农业科技工作能够有稳定的公共财政支持,并确定财政拨款的比例。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应逐年增加,增速应高于经济增长。此外,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国应增加农业科技支出,特别关注一些物化强度高、附加值高的科研项目,增加投资。针对科研需要,我国还应加大对科研机构设备的投入,改善科研条件。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应设置必要的专项资金。二是在农业科技研发投资方面,要改变政府财政投资的单一模式,积极拓宽投资路径,构建多元化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农业科技研发对资金的需求很大。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不够的。中国政府部门要借助政策导向,引导社会各界投资农业科技研发,为农业科技研发提供充足的资金。企业和农民都可以成为农业科技投资的主体。在此基础上,中国可以建设“企业+基地+农户”商业模式。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捐款建设农业科研基金会,鼓励科研机构建立科研企业。除了增加农业科技投资外,中国还应加强这部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重视科研成果,做好科研成果的应用,使农业科技成功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为农民带来更多收入。农业科技供应商和农业科技应用者应加强沟通,农业科研机构应优先开展农民关注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
(2)继续完善农业科技政策法规
该政策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中国政府非常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针对农村地区建设,出台了大量惠及农民、支持农业的政策,完善了农业科技相关法律,有效促进了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然而,仍有许多不令人满意的地方。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的政策法规。政府部门应对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对农业科技进行宏观规划,使农业科技的具体工作更加方向化。我国应逐步建立农业科技管理保护机制,根据农业科技研究活动的需要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在农业领域,我国应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各种农业经营活动,借助科技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国应为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生产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3)构建科学的农业科技科研体系
针对我国农业科研形势,我国应加快建设国家和地方两级农业科技体系。中央财政投资主要流向国家农业科研体系,主要科研领域为高新技术和重点学科。地方政府的财政投资主要流向地方农业科研体系,研究多为区域性、应用性内容,主要目的是服务农业生产,如:一是农业生态区农业科研机构,主要研究任务是从生态类型开展当前现实研究;二是根据生物学规律和自然灾害规律开展长期基础研究工作,如良种发展和信息监测分析研究。国际科研机构与地方科研机构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分享研究情况,配合重点难点科研项目,共同攻关。我国农业科研机构还应与国际科研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尽可能提高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的国际地位。在合作过程中,各方的权责要明确划分,改变职能交叉,减少资源浪费,建立高效的农业科研体系。在农业科技研发过程中,科研人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各级科研机构要充分重视人才的力量。目前,我国高端农业科研人才非常少为此,我国应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建立科学的学科结构。此外,我国还可以从海外引进高水平人才,特别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人才,建立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一方面,有关部门要设置激励性工资,另一方面要做好科研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科研人员能够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农业是中国的第一产业,对整个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农业科技的进步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加强农业科技重视,增加农业科技资本投资,建立多元化的科研资金来源渠道,为科研工作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此外,中国还应为农业科技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