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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农业联合合作机制的演变

时间:2023-04-10 23:19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一、引言
党的报告明确提出了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这是继中国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报告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与国民经济和民生有关的根本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首要任务。2000多年来,中国小农经济的深远影响使中国农业仍以散户为主。随后出现了农业抗灾能力不足、水利建设负债增加、基础设施薄弱、生产要素价格快速上涨、农产品价格上涨空间缩小、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困难等并发症,阻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振兴首先要促进农业发展。如何促进散户投资者的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已成为现代农业改革的重要课题。2016年实施的“万企帮万村”扶贫行动,促进了地方农业的发展,通过利益联动机制带动农民增加股本收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政农企联合机制通过社会实践,不断明确农业改革方向,促进地方农业发展前景光明。本文总结了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政府农业企业联合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双赢合作机制的建议,为改革我国农业零售经营模式、巩固扶贫成果提供参考。
二、我国农业联合合作发展现状
(1)随着农业联合合作机制的演变,我国耕地面积居世界第三,137万公里2,人口居世界第一,人均耕地面积0.093hm2,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在人口相对稀少的古代,小农经济有发展空间。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宗族家庭之间的障碍促进了土地的碎片化,小农经济的弊端出现了,联合制度应运而生。最初的联合制度是制度。政府与社会的统一制度不仅可以解决国家以最低成本向农民提取资源的问题,还可以解决农业生产的组织安排问题,通过公社提供的基本福利解决农村自身的发展问题。这是一个由高级农业生产社基石组成的社会主义公民集体所有制的政农联合体。在全国普遍实施家庭合同责任制后,原有的政府与社会统一制度已不能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农业联合体逐渐经历了“企业+农民”、“企业+基地+农民”和“农民集体合作社+农民”模式的演变。随着农业产业组织形式的不断创新,农民从简单分散走向联合,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2)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企业农村改革,形成了以家庭合同责任制为基础的农业双层管理体系,也导致了农民家庭管理的“小而完整”和“小而分散”模式。家庭商业模式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局限性也更加明显。企业集体领导示范有助于克服“小而完整”、“小而分散”农民家庭管理资金薄弱、专业素质不足、市场信息接受条件差的局限性。通过将商业要素和商业模式转移到农业上,考虑到农民家庭管理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主导形式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有效地推动了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产业链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也为深化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3)虽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政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改革,我国农业整体质量和经济总量显著提高,但农业和农村发展整体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足、农民收入渠道狭窄、收入持续稳定困难。农业和农村地区仍然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呼吁下发挥政治主体作用,促进经济发展,除了鼓励企业帮助农村积极影响农业经济外,还出台了各种农业政策(粮食直接补贴、农具购买补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启动农业项目,共同促进农业发展。
(4)与外国农业发展相比,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农业现代化最高的国家。“一个农民可以耕种数万亩土地,用飞机喷洒农药,用卫星种地,用转基因技术解决病虫害和草害问题”已成为美国种植业的缩影。在美国,家庭农场已成为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90%的农民经营模式是家庭农场,平均面积为193.4hm2。然而,我国实行以家庭单位为主的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并存在多种农业所有制经济制度。比如国家投资建设的国有农场是社会主义国有制经济组织,由农民承包经营或农场统一经营与职工家庭农场分散经营相结合,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5.7%。其他地方农业集约化水平较低,分散在农民手中的土地不能形成大规模生产。美国农业专业区划分充分考虑自然气候条件和市场需求,农业区分为乳畜带、小麦区、玉米带、棉带、畜牧业和灌溉农业区,因地制宜,提高土地利用率,产业链结构相互联系,智能农业低成本经营,实现单位土地收入增长。在“一业为主、多业务”政策的指导下,我国国有农场经济因地制宜,实行农、林、牧、副、渔业综合经营。但大部分地区以粮食作物种植生产为主,经济作物为辅,经济效益低下。作为一个弱产业,我国农业利益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被人为分离。大多数农民处于生产环节,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润返还农业较少。
三、政农企农业联合体面临的问题
(1)农业联合体制尚不完善。首先,企业与农民的合作期望存在偏差。企业以经营利润为目的,降低生产边际成本,追求集约化的种植、生产、经营、销售模式,农民生活的分散性和观念的守旧性更倾向于零售经营。企业往往在政府的呼吁下参与农业经济生产,并伴随着固定的指标,这是强制性的。两者之间的合作本质上并不完善,只是一种形式。农民希望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资本支持,但企业不是福利经营组织,企业希望通过集体组织有效快速地获得经济效益,农民受小农经济影响相对分散,经营质量有待提高。其次,现代农业初期投资周期长,回报率慢,导致企业热情不高。期望追求的差异使得企业与农民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进而偏离三个主体的预期目标。
(2)专业团队缺乏现代农业生产,除了经验外,还需要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指导,农民生活相对分散,承包土地不集中分布,导致企业土地产业划分和农民识别困难。同样,政府和企业的人员运输方式是集体或集体派遣,前者专业人员分布密度高,技术人员不能及时处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政府人员不能有效监督;后者有利于农民及时方便与企业沟通,但专业人员数量过多。此外,企业派遣的技术人员虽然理论知识丰富,但缺乏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脱节,难以与农民达成协议,导致效果大大降低。
(3)企业与农民合作的局限性一方面,企业与农民在经营规模、财务实力、营销网络、产业链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企业直接推动农民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交易成本往往较高。企业与农民的不平等谈判地位容易导致企业行为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也方便企业操纵价格;另一方面,受小农经济影响,农民有投机主义和违约机会主义倾向,企业违约风险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