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论文
“一区一品”模式发展地方特色农业
时间:2023-04-10 23:19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政府和农业企业联合机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
(1)以立法形式保障农业发展,以农业立法实现农业保护。自1993年立法实施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最近一次修订于2012年,难以跟上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立法内容不仅涉及耕地保护,还涵盖价格支持、财政补贴、信贷税收、对外贸易、机制保障等方面。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农业实际情况制定促进政府、农业、企业联合发展的法律法规,结合相应措施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
(2)重视农业质量的发展,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示范作用和地方政府的经验复制,使部分地区盲目跟风发展,农产品同质化严重。因此,要坚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重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支持和持续支持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一区一品”模式发展地方特色农业,形成拳头产品,努力打造区域优势主导产业。
(3)重视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的投入,政府牵头鼓励将遥感技术、监测观测技术等民用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广泛耕作和牧业经济失去的机会成本与生态红利的概念背道而驰。在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依托科技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结合,通过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使用效率,改造和更新潜在的现代农业,实现两者的和谐共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集约型农业。
(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市场信息的滞后往往使企业和农业实体做出错误的生产决策。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打破行业与市场之间的数据障碍,真正实现数据共享,方便企业和农民获取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信息,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5)完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企业农民监督制度,政府难以实施客观、有效、及时的监督,企业与农民地位不平等容易导致企业行为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也为企业形成垄断创造条件,加剧农民利益的中间剥削。同时,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组织调试的偏差和机会主义,农民个人或自发的经济合作组织具有巨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农民监督制度,双方制衡,降低合作风险。
(6)建立农村工业合作社是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联合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工业合作社是农民的代言人,是企业相关决策的传达者,是两者沟通的桥梁。一方面,合作社参与加工和销售,有利于吸收农民闲置资金,消化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是促进工业化经营的主体,更容易从现实出发,防止“风”和产业激烈扩张,降低成本,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