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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规范农业执法工作的措施

时间:2023-04-14 23:25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目前,为了进一步规划和实施农业执法工作的相关内容,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业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国农业执法工作的效率。同时,一般可以提高相关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农业执法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法制化建设的进展。分析了我国农业执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规范农业执法工作的措施。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业执法相关人员文化程度低,知识面不广,知识更新效率低。以前,我们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如果我们开展农业执法工作,就相当于“半途而废”。进入岗位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短期培训,没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农业法律法规。这些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缺乏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在真正开展执法工作的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仍处于不懂执法、不会执法、执法不善、不敢执法的状态。
2.农民维权意识浅薄
经过一系列调查,一些农民没有足够的法律观念,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在购买农产品的过程中,农民不了解假冒识别和假冒识别的常识,甚至不向商家索要相应的发票和商品证书,也不检查商品的许可证和相关信息。农民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不能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
3.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好
即使县内建立了相关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这些机构也是通过结合“内部调整”和“理顺业务关系”等措施设置的,属于公共机构的性质,没有引入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相关位置。由于没有足够的配套改革措施,也没有明确界定相关执法人员的身份,导致相应的待遇问题无法真正实施,相关执法人员也可能有一些担忧。此外,大量农业材料,包括种子、蚕种、兽药等农业材料,仍属于农业系统下属单位,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4.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
我国农业部门等部门设立了较多的法律法规,农业执法执法范围较大。由于各种因素,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资金保障,可能使执法手段逐渐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困难的,将极大地影响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的有效提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