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论文
戏曲音乐与戏剧的矛盾是在综合性中最重要的
时间:2021-12-10 09:35 所属分类:文艺论文 点击次数:
戏剧音乐的创作不同于歌谣、曲子创作那样的“海阔天空”,它的创作要有个大前提,这个大前提不是别的,就是你那个剧种自己!这些正是戏剧音乐的特色。
西方音乐观念中,一首曲子的旋律性差等于音乐性差。与中国音乐观念相比,韵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非没有曲调,也是一种音乐欣赏。中国的说唱艺术(如大鼓、单弦等)讲究嘴皮,板头功夫,节奏鲜明,咬字清楚,音乐与戏剧相结合。
乐艺入戏曲,本来是有矛盾的——如果过于强调戏剧,就会损害音乐性,而对戏剧的重视过多,就会破坏戏剧。怎样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既发挥音乐的优势,又不失戏剧性。
在长期的戏曲创作与演出实践中,我们走出了一条解决戏曲音乐与戏剧冲突的途径。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著名戏剧家张庚总结了五条:
一、戏曲音乐与戏剧的矛盾是在综合性戏剧的前提下解决的,古人有"唱故事"之说,请注意:戏曲综合性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切艺术手段都是为了表现戏剧内容,而非展示某种艺术手段。
充分考虑到中国的语言特点。
中国语言都是单音字,因此,同音字词较多,声相近的词、词较多。假如咬字不清,分不清四声,是听不懂的。所以,在创腔、润腔等方面,我们要充分重视唱词的四个趋向,以创造出优美的旋律。不但如此,中国方言的使用,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同一个剧种走到不同的地方,就会衍生出不同的腔,从而形成不同的剧种。南曲因各自的地域语言而异,在唱腔使用的音阶上也存在着差别:南曲为五音,北曲为五音音阶。
是否完全关注语言的特征就忘了旋律美?没有。字正腔圆是戏曲音乐的审美标准。字要正,字要圆。我们的戏曲音乐在每一个时期都创造出非常优美的声腔。
三是语言和旋律的结合。
在西方音乐圈中有一些人认为:注重语言特征无法创造好的旋律。奥地利音乐理论家Hanslick在《论音乐之美》一书中写道:“创作歌剧的作曲家必须忠实于创作场景,如果能找到一种更好的音乐语言,那么他就可以置之不理了”。这两个人认为:音乐与戏剧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不能牺牲这一点,也要牺牲那个。而且作曲家也总是创作不出一首好歌来。
解决中国戏剧音乐语言和旋律问题的途径有:既要求音乐既要充分考虑语言的特点,又要充分考虑音乐的特点。在创作剧本时,曲家们往往会在创作歌词时,认真研究唱词的平仄与韵律,提出修改或自行修改,尽可能做到词与曲的完美结合。
四,结合情节的创腔。
一是注重表现人物性格,二是注重将唱腔置于戏剧高潮处,因为冲突最关紧的地方就是音乐高潮。
五、戏曲音乐的抒情与诵读。
戏剧音乐并不把抒情与朗诵相分离。朗诵的因素并非完全排除在抒情唱段内,而在诵读部分则可以点染成动听的优美乐句。这就要求唱腔要有感染力,而且要让听众更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