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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论文

音乐与绘画有相互融合的共性

时间:2022-09-17 23:22 所属分类:文艺论文 点击次数:

音乐史学家安勃罗斯说,音乐是精神状态下最伟大的绘画。可以看出,音乐和绘画是不可分割的,相互融合的共同特征,都表达了艺术家心中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变化和对客观事物的审美感受。但与此同时,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艺术属于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它们都有自己独立的个性。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通过声音诉诸人们的听觉便“描情”擅长表达人的心灵;绘画是空间的艺术,通过线条和色彩诉诸人的视觉感官,从而表达人的心灵;“状物”胜利,展现事物的形状。本文通过阐述两者的共性和个性来体现两者的关系。
一、音乐与绘画的相互感通
音乐直接诉诸人们的精神世界,具有巨大的渗透力和亲和力。它能渗透、感受、激发绘画、文学等多种艺术形式,唤起人们的精神世界。“诗情”和“画意”审美通感效应。在音乐的审美通感中,听觉和视觉的相互通感是最活跃的。
(1)音乐中的画意
音乐和绘画作为艺术类别“连理”学科,能视听相通,音画互感,能在音乐审美中充分感受到“画意”通感之美。
穆索尔斯基的钢琴组曲《展览上的图片》直接基于俄罗斯艺术家格尔曼的绘画,是他对死友画家格尔曼个人展览的侧面写作,分为十个段落,每个段落的标题都是原画的标题。渥尔顿的管弦乐《普茨茅斯的角落》是基于罗兰逊的一幅风景画,观众可以根据标题的提示通过想象捕捉到特定的视觉形象。柴可夫斯基在谈到他的交响乐《弗兰切斯卡达·李米尼》时说:“法国画家古斯塔夫多勃在但丁神曲的插图中画了《地狱的旋风》,极大地激发了我的想象力。”事实上,早在17世纪下半叶,库普兰的《莫尼卡姐姐》、《胜利的缪斯》等音乐就丰富多彩,精致的风格让我们想起了与他同时代的画家乔托的作品。
(2)绘画中的“音响”和“伴奏”
抽象绘画大师康定斯基是第一个真正试图从内在情感相关的角度在画布上展示音乐的人。1910年,他创作了第一批像色彩音乐一样的作品,比如哥萨克人。他认为:每个身体都有自己的内容,世界上几乎每个身体(物体)都在和人们交谈,他称之为内在的“音响”;他称他们在形式之间建立的和谐为“伴奏”。他指出,抽象艺术家是揭示和学习使用这些内在的东西“音响”,不断研究形式中独特的“音响”和“伴奏”丰富的表现力,即点、线、面、色彩本身所传达的一些心理感受,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给人们带来了情感上的和谐和振动,就像音乐一样。康定斯基为绘画和音乐搭建了一座奇怪的桥梁,用绘画描绘了音乐,让人们能够“聆听”绘画,“描绘”音乐。
二、音乐与绘画的共同因素
苏珊朗格说“所有艺术都是表达人类情感的感知形式”。因此,音乐与绘画也有相似之处,两者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使艺术表现更加完美。
(一)色彩
音乐家曾经这样说:“声音是可见的颜色,颜色是可见的声音。”色彩最初是绘画的基本属性,但经常移植到音乐领域。如音乐术语“和声色彩”,“调性色彩”等等。印象派作曲家挑战19世纪下半叶浪漫主义音乐的风格和形式,认为色彩效果应该在音乐作品中发挥突出作用,利用各种新的和声组合(九和弦、十三和弦,包括附加音,如添加不解决的二度音和弦,以及各种增和弦等。)和这些非常复杂的和弦连接(不协和弦平行),创造出不断闪烁的强烈色彩,就像印象派绘画的纯色平行一样。物理学家牛顿研究了音乐的振动频率和颜色的波长“C,D,E,F,G,A,B”这七个音高分别相当于“红、橙、黄、绿、蓝、紫”7种颜色;19世纪著名音乐家波萨科特认为,单簧管与玫瑰色、长笛与蓝色、铜管与红色的关系是对应的。
(二)调子
也有画家这样说:“和和弦一样和谐的颜色”。野兽画家马蒂斯也认为:“所有颜色都像音乐和弦一样共鸣合唱”。比如音乐借用绘画名词“色彩”同样,绘画也借用音乐名词“调子”描述颜色的性质,主色调称为“基调”。不同的颜色给人不同的感觉。红、橙、黄是暖色,相当于音乐中的大色调,给人一种温暖、温暖的感觉;绿、绿、紫是冷色,相当于音乐中的小色调,给人一种寒冷、宁静的感觉。著名作曲家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和斯克里亚宾都认为色调充满了色彩和明显,并将各种色调与特定的色彩相对应。C大调-白色,红色;G大调-棕色、金色、橙色、玫瑰色;D大调-黄色;A大调-玫瑰色;E大调-蓝宝石;B大调-铁青色#F大调-灰绿色;bD大调-暗紫色;bF大调-沉闷的黑色;F大调-绿色。
(三)线条
音乐中的旋律体现在纵向音程关系和横向时间关系上,两者缺一不可。所以音乐中的旋律是“以时间为画笔”不同音高位置的线条。线条可以说是音乐中最重要的绘画因素。绘画中的线条是构图的基础,其线条方向最终会形成特定的形象。音乐中的线条表现出抽象的线条,人们无法从音乐中感受到特定的形象。因此,抽象绘画比其他流派更接近音乐,现代古典音乐更能体现音乐艺术的抽象特征。
3、音乐与绘画的独立个性
虽然音乐和绘画有很多相似之处,但音乐毕竟是一种听觉艺术,不同于视觉艺术,有自己的个性。
音乐作为一种听觉艺术,是心灵和听觉感官的艺术,而绘画是心灵和视觉感官的艺术。在使用的媒介中,音乐以声音为表达手段,其形象的塑造是以有组织的声音为基础的。它通过音乐创造听觉形象,通过音乐流直接表达细微复杂的情感,绘画与手合作,运用线条、色彩、构图等媒介,使心灵形象物化;从产品的角度来看,音乐是由持续运动的音乐组成的动态时间形象,呈现为流线形式,绘画是视觉形象,通过视觉感官,呈现为静态和空间形式,是静态艺术、空间艺术;音乐或表演艺术,音乐必须通过表演传达给观众,实现其审美价值,因此需要进一步创造艺术,如果音乐作品产生,没有第二次创作表演,那么它是一个僵化的象征,没有任何社会价值。只有进入表演阶段,才能激活它,产生一定的审美价值。著名指挥家亨利伍德说“音乐是一种没有生命的音符,需要通过表演给它生命。”[2]而绘画则可以在画家创作完成后直接供人们欣赏。因此,音乐艺术的特点是:“一种以声音为基本表达手段,以情感为主要表达内容,通过表演在时间上展开,最终诉诸人的听觉的艺术形式。”[3]而“绘画艺术是通过视觉感官与操作感官(手)的合作,掌握相应的物质材料和媒介(如颜色、线条等),创造二维空间,即平面图像的艺术。”综上所述,音乐与绘画既有相互融合的共性,又有自己独立发展的个性。它们总是伟大的艺术,总是激励热衷于艺术事业的人不断奋斗和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