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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三维、颜色和声音标志审查基准规定
时间:2022-05-27 21:52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认定颜色商标第二含义。
虽然有些单色标志没有内在的显著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消费者可能会逐渐将特定商品或包装的颜色识别为一个品牌,然后颜色可以区分商品的来源[17]。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证据,证明该标志具有长期连续使用后的第二个含义。美国认为,单色标志的第二个含义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承认并将单色与特定企业联系起来[18];欧盟没有明确规定单色商标的第二个含义,但根据《欧盟商标指令》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色商标的第二个含义取决于该标志是否能够指示产品或服务的来源[19]。一般来说,申请人必须证明,在消费者眼中,单色标志的主要功能不是指示商品本身,而是指示商品的来源。证明传统商标的第二种颜色的证据也适用于[20]。应考虑单色标志的使用方法、时间和程度、竞争对手使用单色标志、申请人的广告投资和消费者证据[21]等,以确定单色标志是否通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
1.如何使用单一颜色的商标,时间和程度。
如果申请人使用相同的颜色在相同类型的产品系列,这可能有助于告诉消费者,这个功能的特点是商标,但是如果运营商生产大量相似的产品,每个产品使用不同的颜色,情况将是相反的{9}9。许可使用一个颜色的商标可以促进商标的推广在更大程度上,也可以证明许可用户的认可商标的价值,所以法院将包含一个颜色的商标许可协议作为证据来证明第二个意思[22]。例如,在owencorning案例中,法院认为,粉红色可以作为证明粉红色商标在许可他人使用咖啡杯或填充玩具等促销产品的证据。然而,当申请人实际上帮助第三方在没有商标许可协议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时,申请人明确的主张将受到极大的损害。例如,在Edwardweeek案中,TTAB认为申请人向第三方出售绿色工具作为自己的商品,这极大地减少了[23]的相关显著主张。
连续使用单色标志的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一般来说,商标使用的时间越长,获得显著性的可能性就越大。申请标志的使用应继续使用。如果以不可持续的方式使用,标志的商誉可能会消失。标志的使用时间应与商品的销售量一起考虑。一般来说,使用标志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量越大,标志就越有可能变得明显。
2.竞争对手使用单一颜色标志。
竞争对手是使用单一颜色标志的双刃剑,这可能在证明获得第二个含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也可能发挥消极作用。如果竞争对手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不同的颜色来解释该商标的独特使用,这可以作为证据[24]。相反,如果一个颜色标志被竞争对手广泛应用于类似的市场,申请人通常很难证明该标志的第二个含义。竞争对手是否经常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志来获得明显的证据,往往会产生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该标志被竞争对手用作描述或商标,并且该商标的一部分被使用,那么消费者通常不太可能将该标志与特定的运营商联系起来。例如,美国法院在owens-corning案中指出,如果同一行业的其他人使用一种颜色,颜色只是商品的装饰,而不是商品来源的标志;TTAB也认为,由于其他竞争对手也使用绿色。虽然申请人使用的绿色与其他人使用的绿色有一定的颜色差异,但公众通常不会将这种绿色视为商品来源的标志[25]。
3.广告宣传单一颜色标志。
巨大的广告支出通常具有积极的意义,尽管它们不是确定商标明确性的决定性因素。例如,美国法院认为,4200万美元的广告支出具有实质性的证明作用。大多数法院认为,重点不是广告支出的数量和范围,而是广告推广带来的实际宣传效果[27]。例如,在Caterpilar的案件中,法院认为申请人庞大的广告支出不一定具有证明效力,因为这些支出用于申请人的所有商品,而不仅仅限于本案所涉及的商品[28]。
广告的形式和内容本身对广告的证明效果也有重要影响。由于单一颜色商标的特殊性质,许多商品只使用特定的颜色,但没有明确说明该标志是指示商品来源的标志。与传统商标不同,对于单一颜色商标的第二个含义的证明,必须考虑商标所有者是否应该以一种特殊的方式通知消费者,单一颜色标志是一个商标[29]在使用过程中。例如,台湾三维、颜色和声音标志审查基准规定,申请人需要特别强调商标的颜色在广告或市场营销,特别是相关商品的颜色更容易证明商标的显著性,例如:请识别这种特殊的颜色,请找到这个迷人的颜色,找到橙色盒子和其他[30]。
例如,在Seagull案中,法院认为《如何使颜色作为商标》一书不能被证明是显性的,因为它没有出现在一般流通领域的新闻报纸或杂志上[31]。此外,媒体、电视和广播对单色商标的评论和报道可能会提高商标的曝光率和媒体知名度[32]。
4.消费者证据。
[33]是一种重要的证据,证明消费者将单色商标与特定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来源联系起来。如果消费者使用颜色来描述一种商品,它可以作为消费者识别该商标的证据[34]。例如,法院认为,消费者通常需要蓝色磁带或蓝色的证据,足以证明颜色有第二意义[35];消费者的证词与第二意义非常相关,但消费者往往不代表消费者群体。对潜在消费者进行的问卷调查将更具有说服力。许多法院认为,消费者问卷调查的证据作为证明新商标第二意义的重要证据,而消费者调查的证据在证明单一商标第二意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