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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论文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时间:2023-02-05 23:19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点击次数:

一、国际形势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全球贸易摩擦越来越受到重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不对称,技术法规向强制性法规方向发展,欧美国家主导的全球知识产权贸易格局日益突出。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和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推进,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摩擦中心。据统计,2017年,中国产品遭遇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5起贸易救济调查,中国仍是全球贸易救济调查的最大目标国。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然而,国际上对中国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提出了质疑。例如,美国商会称中国的自主创新计划为“前所未有的盗窃技术蓝图”,指责中国注重国外科技成果的本地化,而不是促进尖端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华尔街日报》在许多情况下提出,中国的专利申请是在中国对外国发明的专利申请,旨在确保中国法律制度下对外国发明人的侵权起诉[1]。可以看出,了解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国际规则对我国建立国际意识、风险意识、促进政策制定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WTO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国际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现有成员国164个,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98%。WTO旨在建立完整、充满活力、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提出互利、透明、市场准入、非歧视等基本原则。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成为第143名成员。WTO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国际规则如下。
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旨在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和障碍,促进知识产权的充分有效保护,确保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和程序的规范。该协议的知识产权包括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工业产品设计、专利、未披露信息的保护和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的控制。TRIPS详细规定了上述知识产权的可获得性、范围和行使标准、实施、获取和维护程序、纠纷的预防和解决,使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问题密不可分。
2.《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多边贸易协议,旨在规范各成员实施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行为。SCM它由11个部分、32个和7个附件组成,包括总则、禁止补贴、可诉补贴、不可诉补贴、反补贴措施、机构、通知和监督、过渡安排、争端解决等。SCM不管制各国采取的所有补贴,只限制“特殊”补贴。“特殊”补贴是指对特定企业、行业或特定行业的特殊补贴。
3.《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旨在最大限度地消除技术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使成员国形成自愿、开放、非歧视的技术标准和法规。TBT协议包括15条和3个附件,其主要原则包括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非歧视、相互协调、等效性、相互认可和透明度。TBT协议主要包括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价程序、技术援助、谈判和争端解决以及特殊和区别待遇。
4.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议》(GPA)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单一贸易协议,是各参与者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实现政府采购国际化和自由化的法律文件。GPA不属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签署的一揽子协议的范围,可以由各成员国自由签署,其目标是促进成员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GPA协议条款包括目标、原则、范围、加入谈判程序、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等24项和5项附件。参加GPA协议的成员需要确保政府采购领域的法律、法规、采购过程和采购实践与GPA相关规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