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论文
新农村保险农民参与保险行为的影响因素
时间:2022-02-01 18:51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一,引言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自2009年起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型农村保险)试点项目,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标志着中国向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新型农村保险制度的推广速度超出了政策实施的预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然而,在实地调查中,发现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果部分农民不参加保险,绝大多数农民选择的保险水平较低,农民对该制度的预期满意度一般不高。可以看出,该制度的实施并没有达到最理想的效果。因此,在当前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探讨农村居民对新农村保险的认知、参与保险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对全面了解和衡量新农村保险实施的效果和农村居民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进一步完善的理论和意义具有重要意义。
新农村保险实施以来,学者们更加关注,相关研究成果日益增加。在研究新农村保险农民参与保险行为的影响因素时,国内学者主要从个人、家庭、村庄社区、政策和政府等不同层面探讨影响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因素。一是个体因素,主要涉及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等农民特征1-3;二是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子女数量、家庭经济状况、农民承包耕地面积等因素145;第三,村庄和社区因素678;第四,政策因素主要是指政策设计、政策宣传、农民对政策的期望和对政府的认可259;然而,在讨论影响农民参与新农村保险行为的主要因素时,对农民家庭收入的选择是否对农民参与保险的实际收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例如,每个农民参与保险的人均收入水平都显著增加。
上述文献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认为,不同的研究结论可能是由于不同的数据来源和不同的研究重点造成的。根据调查地点的实际情况,本研究尽量考虑可能的影响因素,全面考察新农村保险农民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希望为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新农村保险制度,提高农民保险率提供参考。
二、数据源。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2014年7月和2015年1月湖南省长沙县、湘潭市、雷阳市和衡山县的实地调查。选择这四个市、县作为研究地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综合考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新农业保险的发展,一般来说,长沙和湘潭的经济水平相对较高,新农业保险的普及范围较广,而雷阳和衡山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新农业保险的普及范围也较窄,因此,选择这四个地区可以更好地考虑新农业保险实施的不同特点,有利于全面研究农民参与新农业保险行为的影响因素;第二,四个地区是团队成员的家乡,更有利于研究活动的开展。
调查采用偶遇式家庭问卷调查与关键对象结构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共发放问卷600份,实际回收58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7.7%。问卷调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农民的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和自我评价健康状况;二是农民的家庭特征,包括农民家庭年收入、子女数量、60岁以上老人和家庭承包土地数量;三是农民对新农业保险制度的了解;第四,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是指周围邻居是否参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