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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时间:2024-04-03 23:36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再次强调,职业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完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教育,加强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要加强政校行企联动,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促进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衔接,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的融合。这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常态。职业教育组织者、职业教育侵权人或职业教育受益者都不能忘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各合作伙伴要积极加入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组织行业,履行各自对社会和教育的责任,确保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1.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特点。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由政府机构、职业院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应用技术本科等)组成。、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参与行为准则,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公司发展、技术创新、区域或产业经济发展为基本原则,属于自发、群众、合作、非营利组织。在战略联盟中,各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制度、隶属关系和特点保持不变。合作是基于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利益,充分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联合办学、合作教育、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精神。
2.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基本原则。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理念,以可持续合作发展为主线,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突出优势和合作发展原则。比如职业院校的主要优势在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专业技术能力、科技项目申报能力、科学管理方法等;行业企业的主要优势在于技术操作技能、新技术、新技术更新能力、实践经验、先进设备、技术信息等。二是互利共赢的发展原则。职业院校可以帮助工业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员工素质;工业企业可以帮助职业院校深化人才培训改革、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教师实践、学生实践培训、扩大社会服务等。三是共担责任,共享发展原则。战略联盟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经济转型发展需求、公司成长需求、社会进步需求为共同责任。实现利益与责任、风险与机遇、发展成果共享、共同促进共同发展。四是重视内涵和改革创新原则。职业院校和工业企业应从自身发展前景利益出发,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在实践和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优化合作模式。第五,规范程序和健康发展原则。多方合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战略联盟的法律制度和内部组织规定,按程序和规则办事;优化资源配置评价机制,共同推动政校企业合作战略联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