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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大学教育基金会缺乏独立性

时间:2024-10-06 23:28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基金会是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通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以公益为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2004年,《基金管理条例》)大学教育基金会是指申请高校建设、资助师生的非营利性社区法人。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起步较晚。自1994年1月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注册和1995年7月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注册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根据最新统计,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已有405所高校成立基金会,净资产总额达到158亿元。高校基金会以年均50家左右的速度增长,已成为高校动员社会资源的重要组织结构。虽然数量只占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不到20%,但截至2012年底,这些高校基金会的净资产总额已占所有非公募基金会的45.8%,但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迅速,存在以下问题:
 
大学教育基金会缺乏独立性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要求: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教育基金会必须找到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才能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这必然涉及到主管行政部门的行政责任,但导致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大学基金会的双重领导,难以保证大学基金会的独立地位。这导致了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缓慢发展。当然,由于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仍处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阶段,在基金会自律和公众监督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对基金会的监督仍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
 
(1)大学基金会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1. 捐赠类型单一,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的捐赠项目主要是现金捐赠和资产捐赠。
 
2. 捐赠渠道不畅通。许多大学基金会通常只有两种捐赠渠道:在银行设立账户捐赠和现场捐赠。
 
3. 多渠道投资和多元化战略能力不够,导致许多基金会只能将资金存入银行,收取利息作为保护价值;对捐赠者的利益缺乏了解和保护。
 
4. 建议捐赠的概念还不够先进,特别是缺乏宣传计划、服务意识和积极捐赠的概念。由于中国大学教育基金捐赠的历史相对较短,许多捐赠者认为捐赠只是捐赠者对大学基金会的单向免费捐赠,而且他们的大脑还没有建立为捐赠者服务的想法。这种只要求,不注意捐赠者的精神回报的基金会很难做好。
 
(二)大学基金会人员有待提升
 
专业投资人才和劝导策划人才数量少,系统化水平低。中国大学基金会的管理人员大多是从学校教职工那里调来的,有的是行政配制,有的是出于公益奉献。缺乏理论知识与工作热情相结合的专业人员。但在美国,大学教育基金会通常委托给专业机构和人员。以哈佛大学为例,其捐赠管理机构哈佛基金管理公司拥有200多名员工,与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外部投资总监一起,对哈佛大学的捐赠进行专业资本管理。校友捐赠率达到49%,基金会平均年投资回报率达到10%以上。筹款也非常规范,部分州教育基金会的筹款人需要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才能从事筹款。国内筹款人均为高校领导或基金会工作人员,未经系统培训完成。这也是制约高校基金会发展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