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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的考虑因素
时间:2024-02-24 00:36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学生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的考虑因素
制定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标准不像工业产品定价(成本+利润)那么简单,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教育成本、教育预期收入、居民收支能力和教育质量。
1. 教育成本
研究生教育成本是制定共享标准时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教育成本分为个人教育成本和社会教育成本、直接教育成本和间接教育成本,但共享教育成本只能是社会公共教育成本中的直接教育成本,包括:人员资金、学生奖学金、公务费、设备采购成本、材料等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使用维护费。[3]当然,教育成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不同时空范围的价格水平不同,会有很大的差异。例如,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大学之间的教育成本。根据教育成本核定的金额,研究生教育成本的个人分担金额一般可以参照我国现行《高等教育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中普通高等学校收费不得超过每年生均教育成本的25%。
2. 教育的预期收入
研究生教育投资包括社会收入和个人收入两个方面。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研究生教育相关投资者应根据实际收入确定应分担的成本份额。对于不同的专业,受益人获得的收入也不同,因此分享的份额也应区别对待。同时,由于人才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研究生教育的预期收入将不断变化。这需要不断调整学生的份额。
3. 居民收支能力及其变化
居民的收支能力及其变化决定了个人对高等教育的支付能力。因此,在确定研究生成本分担标准时,一方面要考虑大多数人的经济状况和平均分担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个体差异,帮助弱者。此外,我们还应该考虑未来公共收入的增长潜力。最后,我们也可以适当参考社会和个人的融资能力。根据居民的收支能力,国际公认的大学学费占居民人均收入的60%左右,一般可以作为个人分担的限额。
制约社会和个人分享能力的因素是各自的财政资源。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个人之间财政资源的集中或分散程度决定了社会主体的成本分担能力和份额。经济学研究认为,当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低于50%时,人们家庭购买高等教育的能力就会更强。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居民收入水平存在巨大差异,个人之间的教育购买能力不平衡。如果高收入人群从社会中获得更多,负担能力更大,他们应该承担更多的教育成本。因此,要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制定不同的成本分担政策,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
4. 教育质量
在制定研究生成本分担标准时,还应按质量定价,充分考虑教育服务的实际水平等因素。一般来说,高水平学校的投资也很高,教育质量通常更好,学生的就业前景和预期收入也更好。同一水平的学校和同一学校不同专业的发展水平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学费收费标准时,也应反映强专业、一般专业和弱专业之间的差异。此外,高校招生规模和管理状况、教职工待遇水平和教育特点的差异都会影响教育成本的规模。因此,在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还应给予学校更大的独立定价权,通过一定程度的教育市场定价来微观调整教育供求关系。
5. 考虑研究生教育成本学生分担的限额
对于学生个人分担的上下限制,如上所述,根据居民的收支能力,国际上大学学费约占居民人均收入的60%作为个人分担限额。目前,我国参照现行《高等教育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收费不得超过每年生均教育成本的25%作为个人分享额度的上限。事实上,个人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的上限也可以根据经济学上的投资比较利益理论来确定。[4]投资比较利益理论指出,人们在做投资决策时,不仅要权衡和比较成本和收益,还要考虑比较利益。如果投资于A部门的收益小于B部门,人们将受利益驱动,将资金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B部门。一般来说,一项投资的收益可以与银行存款的利息或当期社会投资的平均收益率进行比较。如果一项投资的收益率大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或银行利率,那么这项投资是可行的,否则就不划算了。根据投资比较利益理论,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的个人金额至少应以教育者成本分担后的教育收益率等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或银行利率为上限。但实际上,如果考虑到学生的努力和机会成本,实际分享上限对应的收益率应高于银行利率。也可以说,综合起来,研究生分担教育成本的最高额度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①学费占居民人均收入的60%以上;②每年生均教育成本不得超过25%;③教育成本分担后的收益率等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或银行利率。
至于研究生分担教育成本的下限,笔者认为可以是零或负数。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分享,甚至给研究生一定的补贴。一方面主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和政府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国民的收入水平和可承受的支付能力。如果国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太低,研究生教育的成本只能实行零分担甚至政府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