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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3-12-22 18:18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幼儿园是儿童的启蒙之地。儿童音乐教学可以挖掘儿童的艺术感受,培养儿童的审美能力和艺术氛围,帮助儿童从童年的各个方面成长。但目前,幼儿园在开展儿童音乐教育时,无法达到《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中提到的感受美和生活美只是任务教育,导致儿童音乐潜力未被挖掘,审美能力未得到培养。笔者将根据《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的要求,总结儿童的特点,发现当前音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儿童音乐教学的有效性。
 
一、儿童的学习特点
 
幼儿园的孩子还小,大部分在3-6岁之间,只有少数,但年龄差别不会太大。这个年龄也说明孩子可塑性高,正处于培养阶段。因此,在这个阶段,对孩子进行音乐教育可以启发孩子,热爱音乐。其次,孩子好奇,对一切都感兴趣。因此,幼儿园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时,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吸引孩子的注意力,确保孩子能够投入到音乐学习中。
 
二、儿童音乐教育的基本原则
 
无论孩子在哪个阶段,他们都是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角,所以他们的主体地位必须得到尊重。教师在开展儿童音乐教育时,必须强调儿童在音乐活动中的主体性,使儿童能够在自由音乐学习中取得进步和发展。其次,音乐课本身是全面的。它需要学习者从视觉、听力、举重和动态的角度来感受。它不仅有美丽的体验,而且有更多的情感表达,所以教师在教学中,把整个孩子带入音乐教育。让孩子们与音乐创作者交谈,穿过时空隧道,通过音符的美感受作者的感受。例如,在《小星星》这首歌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带孩子们观看星星的图片和视频,让孩子们首先获得视觉体验。在听这首歌时,从听觉和动觉上感受作者描述星星的美,使孩子们能够迅速进入歌曲的世界,从而实现音乐教学的目标。
 
三、儿童音乐教育中的问题
 
虽然音乐课程的开设非常重要,但目前的儿童音乐教学课程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儿童对音乐的学习。作者总结后,主要将问题分为两类,一是教师的教学方法不合适。教师的教学方法可以是苯优轩锥对音乐的兴趣和学习的热情。虽然大多数教师在儿童教学中实现了他们所需要的爱和关怀,但音乐课程知识的传递仍然是根据本质进行的,不能调动儿童的学习热情。其次,教师忽视了儿童在教学中的自由主体和独特性,没有从儿童的角度出发。这种音乐教学不符合儿童的需要,也不符合课程开放的标准。
 
四、如何更好地开展儿童音乐教育
 
笔者认为,儿童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在儿童音乐教育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结合音乐教学的基本原则和儿童的个人特点,顺利完成音乐教学,培养儿童的艺术情感。
 
首先,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应选择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不仅要生动有趣,还要有一定的知识,让孩子在学习过程中既感兴趣又能获得知识。其次,教师的教学方法不一定要按本宣读。教师可以通过视频和多媒体为孩子播放各种相关的视频图片,讲解孩子音乐创作背景的故事,或者让孩子根据音乐素材创作图片。这样才能达到教学的目的,并能吸引孩子们走进音乐的世界,感受音乐的魅力。根据《3-6岁儿童成长指南》,幼儿教育应遵循儿童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因此,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时,应引导孩子学习和欣赏,而不是通过直接告知来剥夺孩子思考的权利。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一些音乐活动让孩子参与音乐学习,在游戏中学习简单的技巧,获得快乐。例如,教师可以进行音乐节奏的教授,让孩子们通过击打手掌来完成。这样既能达到教学的目的,又能让孩子们在游戏中获得快乐。
 
总之,在儿童阶段进行音乐教学对儿童非常重要。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教师必须改变教学态度,创新教学方法,遵循教学指南,让孩子快乐地获得音乐知识,提高音乐学习的艺术审美能力和欣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