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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我国深化校企合作的瓶颈

时间:2024-06-23 23:32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我有幸参加了教育部职业成功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德培训。我感受到了德国双重职业教育的优势和中国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我想借鉴德国的成功模式,探索中国职业院校创新校企合作的方法。
 
我国深化校企合作的瓶颈
 
我国校企合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许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形式化,选择方式相对单一,虽然也有“订单”、“2 1”、“工程交替”、“实践―科研―就业一体化等多种方式,但大多数职业院校仍采用“22” 1.人才培养模式。也就是说,三年教学在学校组织两年,一年在企业进行。学校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以实验、实践等实践教学;学生在企业实习一年,根据工作经验选择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题目,在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2 1”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学校占据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处于次要地位,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更加消极和被动。由于企业不合作或校企合作不够深入,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效果并不理想。一是部分高校实习专业不对应。例如,有些学校让学生找到自己的实习单位,但学生很难找到合适的实习岗位;有些专业学生较多,企业可以接受的学生人数有限,岗位有限。因此,许多学生只能去那些需求量大但专业不匹配的公司实习,学生的专业能力根本无法得到很好的培养。二是部分高校实践教学与企业工作环境脱节。三是部分高校实习岗位单一化。绝大多数学生都固定在某个岗位上,很少有机会去公司其他部门轮换锻炼,导致学生知识少、眼光短浅、管理能力差、职业渠道上升的机会少。第四,部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不够。第五,第三年在公司实习期间,由于学校监管不到位,学生因各种原因无法顺利完成实习,无法及时毕业。
 
“2 1.虽然人才培养模式也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一体化的方向,但这种校企合作方式仍存在诸多困难或瓶颈:一是公司在职业培训中没有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很热,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的主动性不够,相对消极被动;二是整体规划不完善。我国尚未在法律层面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和约束机制,使得校企合作缺乏政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大多是原则规范,缺乏可执行性。此外,政府缺席,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协调校企合作;第三,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现有的行业协会不能在学校和企业之间作为桥梁和纽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行业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