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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公民禁毒法制教育的路径选择

时间:2024-10-03 17:44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公民禁毒法制教育的路径选择
 
禁毒法制教育是公民认识毒品危害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禁毒法制教育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巩固公民禁毒法制教育成果最大化,必须加快开辟多元化公民禁毒法制教育路径。
 
(一)公民禁毒法制教育要注意主体的层次性
 
识别毒品、拒绝毒品、反毒品无疑是禁毒法律教育的重点工作,但公安部门在公民禁毒法律教育过程中,但不能只看到树木看到森林,公民禁毒法律教育应根据具体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实施,采取“案件普及法律”等形式加强禁毒法律教育的重点对象――青少年、涉毒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大规模、重点、有针对性的禁毒法制教育宣传。此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还应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部门联动、多种教育方式交叉开展,最终实现禁毒法制教育的新飞跃、新突破。
 
(2)公民禁毒法制教育要注意方式多样化
 
在公民禁毒法制教育活动中,发放禁毒法制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最为常见。要提高公民禁毒法制教育的效率,必须创新公民禁毒法制教育的宣传方式。一是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网站等方式宣传公民禁毒法制教育。二是通过举办禁毒文艺演出或者公安机关组织涉毒人员讲述自己的涉毒案件。第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公民禁毒法制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让全社会的人参观学习。四是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统筹规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不同时间、不同地方开展禁毒法制教育活动,把禁毒法制教育活动打造成轰动一时的“禁毒法制教育市场”,让不同阶层的公民有选择地参与。
 
(3)公民禁毒法制教育需要连贯性
 
在实际的公民禁毒法制教育工作中,一些地方在特定时间内开展了公民禁毒法制教育活动,但活动一结束就停止了。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辛勤工作的活动沉默不语,甚至在单位内也看不到活动的总结、经验和措施,更谈不上活动的效果。因此,在开展公民禁毒法制教育活动时,必须注意活动的连续性,使公民禁毒法制教育年年创新,月月创新,时刻人心。
 
(四)公民禁毒法制教育要注意语言的通俗性
 
由于教育对象水平不均衡,有关部门在开展公民禁毒法制教育时注重通俗语言的运用,使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学历的人能够更好地接受所传达的信息。此外,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地区的民族成分,在国家法定禁毒宣传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法制教育活动,提高民族地区群众抵制毒品危害的意识。
 
(五)公民禁毒法制教育应当建立常态化机制
 
目前,公安机关的警察力量有限,加上禁毒警察的工作压力等原因,一些地方只关注法定宣传日和特殊节日的公民禁毒法律教育,通常很少开展特色和典型的公民禁毒法律教育活动。在一些地方,传统的公民禁毒法律教育形式,如散发传单、播放禁毒电影、悬挂横幅、展板,缺乏新的沟通平台、媒体和网站的应用。这种禁毒法律教育活动很难取得应有的成果。在传统禁毒法律教育的基础上,敢于尝试一些新的禁毒法律教育方法,使广大人民始终了解和熟悉禁毒法律教育的内容,逐步形成正常的机制。
 
(六)公民禁毒法制教育应当注意考核的有效性
 
一是严格制定禁毒法制教育活动考核细则,明确指导思路、主要内容、目标和任务。采用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抽查考核,以年终考核为主。二是主要职能部门要与其他成员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签订《公民禁毒法制教育目标责任书》,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考核细节,及时改进和完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三是建立公民禁毒法制教育奖惩基金,完善奖惩方案。
 
总之,公民禁毒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公民禁毒法制教育,逐步完善和完善公民禁毒法制教育整合方针,共同努力,使“远离毒品,尊重生命,建设无毒社会”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