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
东吴法学对西方的依附现象及其原因
时间:2024-11-08 23:33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一、东吴法学对西方的依附现象及其原因
邓正来教授在《学术与自主》一书中提到的当代中国学者“运用或应用”西方知识的“现代思维框架”批评了中国当代社会科学知识分子,进而揭示了中国社会科学知识的“转移到性格”和中国学者与知识产生者的西方学者之间的关系。回顾中华民国的历史背景,这种“移植”和对西方的“依恋”只会更严重。从这一理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法学对西方法学的深刻依恋。具体来说,原因如下:
1.社会历史原因。自清末鸦片战争以来,晚清政府和广大中国人都受到了震惊,看到了西方的力量和向西方学习带来的巨大变化。此外,中国先进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开明的地主吸收了西方的先进思想,为西方思想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这些人对西方的接受主观上使中国人有崇洋的社会心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对西方的屈服和依恋大大加深。
2.中国资本的输出和西方宗教、文化、教育的输入。自国门开放以来,中国已成为西方列强抢占巨大经济利益的重要地位。大量西方传教士和资本资本进入中国,希望使中国成为“另一个西方”,特别是西方教会力量在中国的基督教,对许多在教会大学学习的学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中国现代第一位法律教师是美国传教士丁普良,他在中国开创了国家法的教学和研究。
3.政治因素。鸦片战争以来,晚清政府看到了日本“明治维新”的巨大变化,似乎让摇摇欲坠的晚清政府看到了希望,于是用“加入西方”来保存自己,于是采取了各种措施,这给了政府对这种投入的大力支持。
二、对当前法律教育现实意义的反思
百年后,如果我们仍然能深刻感受到中国法律教育的深刻西方品牌,这就像杨国枢教授主编的《中国心理学》一书说,由于二战后英国和美国“核心”国家的影响,学术界已经成为西方的“消费者”和零售店,甚至成为附庸。当地学者对欧洲和美国学术的强烈依赖和不可移动的权威崇拜使他们当地的投机能力和思想信心逐渐消失。当时,我们的法律教育也是如此。在中国现代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东吴法学院的成功客观地促进了中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但加剧了法律教育对西方的依赖。那么,如何真正实现“取中西,走中华民族自己的道路”是我们当前法律教育最应该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