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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民政资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时间:2024-10-19 23:39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点击次数:
优化民政资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1专项资金。加强部门领导“专项资金专用”意识,所有民政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用账户,实现专项资金专用账户核算,只能按指定用途和指定对象发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认真整改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1.2加强日常会计处理管理。加强对发票等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的管理,即填写或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会计凭证的传递、审计程序真实、有效、合法,明确会计凭证的保管人及其职责。
1.3集体审批。所有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和依据,与财务部门协商,由领导小组集体会议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1.4公开透明。发放救灾、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时,要坚持民主评价、登记、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公开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期限、救助数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设立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账户,建立救助资金发放台账和花名册进行核查。
2.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部门在做好民政部门自查、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的基础上,应当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专项检查。
2.1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财政监督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三到五次检查。检查面不得小于下拨资金总额的50%。专项资金类型应当“全覆盖”,检查情况应当及时通知民政部门。
2.2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督民政部门是否及时、全额支付民政专项资金,是否占用、挪用、任意扩大或缩小支出范围,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是否专用、合理、合法,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金是否安全、完整。
2.3完善民政资金使用监督循环机制,形成“闭环”。民政财务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使用和监督资金的流动,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支付―决算―绩效评价的五个环节,可以说,这五个环节是相互关联的,每个环节都对下一个环节有一定的影响。合理的预算是资本使用的早期阶段,标准化的实施是资本使用的重要保证,及时准确的支付是资本使用的重要环节,及时的决算分析是资本使用绩效的评价依据,有效的绩效评价为下一个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因此,完善的资本使用监督循环机制是使资本的整个流动过程在一个封闭的标准化过程中进行,从实施、支付、决算、评估的起点开始,回到原点,最终检查预算的实施和效果。
3.结论
综上所述,民政部门的财务管理是民政部门有效使用资金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贯穿于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新时代为民政部门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新的要求。因此,我国民政部门必须根据时代要求,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模式,根据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民政部门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