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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大陆法律教育模式

时间:2024-01-13 21:43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大陆法律教育模式
 
内地法律系的法律以成文法为特征,法律研究注重学科体系的建设。这种法律特征体现在司法上,就是尊重学者的立法,用演绎推理审理案件,得出结论,案件没有法律效力。学者的地位高于司法人员。成文法的特点体现在法律本科教学中。初学者在一定程度上脱离法律事实,从法律制度、组织、方法和原则的自身观点入手。学生学习特殊的法律推理方法,学习达马斯卡所谓的“法律原则”,即“准确相互联系的概念、广泛的原则和分类意识的网络”
 
法律教育注重抽象的要领和原理研究的主要依据是:一是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法学理论研究具有优良的传统。第二,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平衡案件的情况,采用更多的归纳方法,收集案件的事实,并将其纳入自己的规定。它不仅采用自由心证的原则,而且不需要对事实进行严格的研究。然而,对于条款,我们应该咬紧牙关,深入研究它们的原则。如果没有条款,我们应该遵循习惯;如果没有条款和习惯,我们应该遵循法律原则。因此,法律的解释是丰富多彩的。第三,这样的教学内容有助于节约思想。法律的概念和原则。
 
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教学的系统教学,旨在向学生传授知识。法律教育不是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而是教授基本要领和原则。法律教育要求的内容不是对实际情况的分析,而是对法律组成部分的分析。法学院不是职业培训学校,而是以法学为科学教学的文化机构。法律教学方法体现了大陆法系的法律传统。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和法学家立法解释的传统决定了法律教学方法的理性化和正规性。法律注释主义已成为法律教学的主要特征。为了弥补单调演讲教学方法的不足,设置了讨论课和实践练习。许多主要科目都附有讨论课。在讨论课上,教授提出了几个问题,让学生收集材料,在讨论课上报告。根据他的报告,同学们发挥自己的意见,详细讨论,然后由教授进行评论。所有讨论的问题大多是社会上的重要事件。因此,它能引起学生对自动研究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