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
建议提高我国教育培训连锁机构发展的合理性
时间:2024-11-14 23:41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建议提高我国教育培训连锁机构发展的合理性
1. 政府应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
定期对区域内的教育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对存在教育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警告,对存在严重教育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停业整顿。各省市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促进我国培训机构发展条例》确定教育机构连锁发展资格,从立法角度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的正统性、规范性和法律性。同时,要制定完善的教育机构发展标准,对教育模式、师资力量、教育重点等问题建立标准化的审批规范,是政府能够领导教育培训机构连锁发展的过程和过程[4]。
2. 实行教育培训机构保证金制度
现阶段,由于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质量差、培训功利性强,学院与培训机构之间的经济纠纷日益严重。为了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政府应责令各教育培训机构实行保证金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学生在支付学费后可以享受一定的教育保障,未经学生同意,连锁机构不得擅自使用教育培训资金,并对学生的教育承诺负责。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无缘无故终止办学。出现上述问题,有关监察部门应当对其教育培训机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 实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为了实现连锁和长期发展,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提高教育培训机构教师的素质水平,使教育培训连锁机构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培训教师。这种高质量的人才储备是提高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实施培训教师认证制度,促进培训教师的规范化,严格执照,实现监督透明度,提高教育培训机构的质量,实现教育培训机构的目的[5]。
4. 结语
目前,我国教育培训市场是政府与教育劳务供需方之间的交易场所和组织形式。与国外相比,我国教育培训市场发展较晚,许多发展理论并不完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教育的前沿,必须实时更新教育信息,需要高水平、专业的教师。如果教育培训机构缺乏这些必要的因素,这些问题将严重限制教育培训连锁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