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
三民主义教育的宗旨和实施方针
时间:2024-11-23 23:35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加强对社会文化思想的整顿和控制,重建国家权威,国民党政府开始了党治文化运动。1929年,国民政府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将“三民主义”定为中华民国的教育宗旨,制定了三民主义教育的实施方针。此后,三民主义教育的宗旨和实施方针一直是国民政府教育实施的法律纲领。
“三民主义”教育宗旨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是“起源于中国固有的政治伦理哲学的正统思想,同时考虑中国现代国情,捕捉欧美社会科学和政治制度的精髓,然后总理自己看到的真理融合的思想体系”[6]。“三民主义”的思想基础是“姚、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的连续道统,其基本精神是“忠、孝、仁、信、义、和平”,即“礼、义、羞耻”的四维。可以看出,“三民主义”教育宗旨本质上是国民党通过对三民主义传统文化的解释,消除三民主义革命精神,实现封建伦理规范教育,利用教育巩固一党的专制和独裁统治。
受“三民主义”思想制约,国民政府师范教育课程进行了以下改革:
一是强调贯彻“三民主义”精神,注重道德培养和思想教育。《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规定,“所有课程的中心都应以三民主义的重要概念为中心”。新学制时期取消了师范学校课程中的人生哲学、社会问题等学科,将三民主义和伦理学设置为共同必修学科。要求“社会科学课程要以三民主义精神融合东西方文化的优势”;“党义课程应以理论事实为基础,证明三民主义是完成国民革命、促进世界大同的唯一革命原则”;“培养要树立三民主义革命人生观,增强爱党国精神”等,强调师范生道德灌输和思想教育。
二是完善师范教育课程结构体系,制定规范统一的课程标准。1932年12月,《师范学校法》颁布,从法制上重新确定了师范学校的独立地位。师范教育被定位为“实现三民主义国民教育的根源”,要求“以最适宜的科学教育和最严格的身心训练,培养一般国民道德和学术教师为主要任务”[4](p290)。为了改变新学制师范教育课程的混乱和不切实际,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高中师范课程暂行标准》(1930年)等一系列师范教育课程标准文件、师范学校课程标准(1934年)、《简易农村师范学校课程标准》(1935)、《师范学院规则》(1939年)。因此,建立了各级师范学校的所有课程标准,基本完成了从分散课程向集中统一课程的模式转变。
三是注重基础学科与专业学科的结合,强调“师范”与“学术”的统一。基于对新学制时期师范教育问题的反思,人们意识到师范教育的任务“绝不局限于培养一些能够表演灵活的教学技术和应对普通行政业务的教师”。相反,“学术研究和专业培养是师范大学单一任务的两个方面,它们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8](p45)。为此,在师范教育课程中,一方面注重基础学科学习,规定若干“共同必修学科”,包括汉语、外语、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哲学概论或高等数学、中国文化史、西方文化史、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学、中等教育和普通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充分学习,奠定坚实的知识基础;另一方面,开设足够的教育专业课程,形成科学、标准化的培训体系,实施严格的考核。因此,从课程设置上保证了“学术性”与“师范性”的统一。
第四,提倡学科相互渗透,注重扩大学生的知识。例如,文科师范生必须学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科师范生必须学习汉语和中国历史,必须学习社会科学。这种文理交叉学习的规定表明,师范学校已经意识到人才教育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