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
中国梦赋予公民新时代内涵的意识
时间:2024-07-07 23:47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望和历史的必然。中国梦是连接历史、现实和未来、整合国家繁荣、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景,与每个共和国公民密切相关。实现中国梦,要求每个公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他人的关系,整合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整合个人斗争与国家繁荣、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在梦想实践中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中国梦赋予公民新时代内涵的意识
公民意识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精神动力,正如列宁所说:“只有当人们知道一切,能够判断一切,有意识地从事一切时,国家才能有力量。”[1]随着公民概念的出现,公民意识逐渐形成。“公民”一词起源于古希腊,其本义是指地位高于奴隶和臣民的自由民。直到17岁、18世纪,洛克、卢梭等人提出了“人才人权”、“主权在人民”认为,一个国家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人是公民,享有天赋和不可剥夺的神圣人权。到目前为止,公民的概念具有现代内涵,公民意识已成为人们追求独立生活和享有政治和经济权利的社会意识。
公民意识作为公民个人对其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权利义务和社会责任的综合认识,是公民自觉整合国家主人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的心理认同和理性意识。它体现在公民在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和他人关系时所表现出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上,一般包括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监督意识等。本质和核心是民主意识。公民意识作为历史发展的产物和社会意识形态,始终具体而历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民族性和阶级性。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阶级、不同阶级的人,都有不同的公民意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首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公民意识不断凸显。1986年,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首次提出“增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十七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2]2918提出“倡导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爱国、奉献、诚信、友好、积极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32,从根本上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指出了培养的方向和目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中国梦”为核心的治国战略思想。中国梦是继承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宏伟蓝图。它将个人梦、民族梦和民族梦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民族梦和每一个公民梦。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民族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归根结底,这是人民的梦想。”[4]307、309中国梦表达了每个中国人的愿望,反映了国家理想、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高度统一,赋予公民新时代内涵的意识。实现中国梦,要求每个公民弘扬中国精神,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增强所有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
1.爱国奉献的国家意识。
国家意识是公民对国家的认知、认同等情感和心理的总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爱国意识。爱国主义是公民对祖国的尊重和热爱,体现了热爱祖国、忠于祖国的深厚感情。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崇高美德,一直是鼓励和鼓励各民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伟大旗帜,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国侵略、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实现中国梦,公民要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热爱祖国、各族人民、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抵制外国侵略,捍卫民族尊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具有强烈的民族进取精神,开拓进取,追求国家繁荣、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二是政治认同。公民的政治认同是指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可和支持,是政治生活中的归属感。在当代中国,是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和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珍惜、坚持和不断发展”。[3]12这对公民的政治认同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即加强对执政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认同。由于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就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三是报国奉献意识。国家意识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中,实现爱国情感与报国行动的统一。为了实现中国梦,每个公民都应该从自己做起,把个人梦想融入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共同梦想,增强爱国主义和报国主义,立足自己的职责和奉献精神,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2.勇于承担责任的公共意识。
中国梦需要公共意识的支持。公共意识又称公共精神,是指公民认同社会核心价值观、遵守公共规则、维护社会规范的道德意识。参与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是公民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这种所有权意识的增强可以增强公民对其权利、义务和责任价值的认识,从而增强公共责任精神,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制度和身份界限,使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公民的自主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同时,随着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政府职能不断变化,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责任、社会协作、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模式,扩大了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消费者协会、业主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发展迅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和能力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得到大力增强。要实现中国梦,所有公民都需要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参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这需要大力培养公共精神,克服“政治是国家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关心“家庭事务、国家事务、世界事务”,更加关注国家和社会事务,个人价值追求与国家价值、社会价值紧密结合,个人梦想与国家、国家、他人梦想紧密结合,凝聚团结共识和共同梦想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