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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

时间:2023-12-05 02:09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长期以来,国立大学作为文部省的附属机构,没有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日本政府于2004年将国立大学改为“国立大学法人”,以赋予大学自主经营的权力,使其更容易发挥教育特色。通过“法人”改革,国立大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制定自己的办学理念、目标、规划等事项,独立决定预算,加强大学的自我责任,确保机动性和自律管理的实现。这样,国立大学就可以从大学的整体考虑中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资源。在财政方面,国立大学必须依靠自己的学费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行。大学财务管理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改变以往模式。在人事方面,管理层引进校外人员,建立新的运行机制,聘请校外有识之士和专家担任董事,参与学校管理和校长考核委员会。《国立大学法人法》第十四条规定:“校长任命董事、文化部科学部长任命监事时,任命的董事、监事必须包括非国立大学法人管理人员或者职员。“让校外人士进入国立大学的管理组织,参与国立大学的管理。其目的是反映社会对经营管理的看法和智慧,建立面向社会的开放透明的大学经营体系。同时,实行非公务员制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教师聘用采用公开招聘制度和任期制度,大学教师不再是国家公务员。实行工资与能力、业绩挂钩,放宽对教师兼职的限制。这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使大学充满活力。在评价方面,第三方评价机构公开公正地从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地评价大学的教育研究成果。评价检查结果反映在大学资源分配中,披露评价结果、财务和教育研究信息,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弥补大学自我评价的不足,促进大学之间的竞争,提高大学教育研究的质量。三是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满足日本乃至国际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本大学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更加注重创造性和解决性人才的培养,努力培养更多高度专业的专业人才。2004年的国立大学法人化赋予了日本大学“研究成果的社会还原”的使命。“研究成果的社会还原”是指将大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社会,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开展大学和工业知识的连续创造,不断创新研究成果。产学研一体化是将“学”研究成果应用于“产”的过程。为加强产学研合作,日本政府出台了多项制度和计划,对合作内容、资金负担、设施设备利用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为合作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200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产业技术力量加强法》,规定大学教师在一定条件下转化技术发明成果时,可以在企业兼职接受咨询费。这一规定再次放宽了大学教师在企业兼职的条件,从而调动了大学教师参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2006年3月,日本政府出台了“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将产学研合作视为日本实现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根据《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中推进产学研合作的要求,文化部科学省出台了“产学共同研究成果创新事业”、“原创研究成果实用化事业”和“产学研合作活动高度推进事业”三项事业。[2]日本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如联合研究、委托研究、委托研究员制、捐赠制、设立联合研究中心等。日本大学还与当地企业合作,开展产学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校外紧密合作培训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技能培训平台和场所。大学与当地企业保持密切合作,将实践教学与企业实际生产相结合。许多学校研究与实际生产有关,研究成果可直接应用于生产,有效整合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这种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2000年以后,日本60%以上的大学与企业联合成立了共同的研究中心。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各类产学研合作项目逐年增多,形成了完善稳定的合作体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