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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本科法律教育培训模式的改革

时间:2024-10-22 23:43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法律人才出口需求的理性化和本科法律教育培训模式的改革
 
在法律人才出口需求方面,要有理性的态度。一方面,要克服吸收法律人才的短视,释放法律人才的需求。从事务处理规范化、法制化、中长期发展需要、社会责任的角度对待人才需求。设立法律相关岗位,稳定持续地吸收和储备法律人才,重视法律工作在防范风险、规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各种事务处理都需要法治,各领域、各单位都需要法律人才。另一方面,要克服学校提供法律“成品”的意识,反思“用就用”。给法律毕业生留下提高质量和能力的空间和时间,让法律人才在实践中逐步成长和进步,容忍适应期人才可能存在的一些缺点,创造条件,不断加工和锻造“半成品”。不要对学生在实践环境中不断磨练后形成的能力和熟练掌握的技能要求太高,要注重人才使用的潜力和后劲。要正确对待学生的学业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全面协调平衡,避免急功近利的就业方式。
 
目前,大学普遍开设法律专业,有人认为法律“滥用”,建议压缩和简化。必须进行理性分析。引领社会需求导向决定了大学不能简单地根据就业形势和职业直接需要对法学生进行教育和培训。他们必须冷静,有一定的先进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只要法学教育看到大方向,就不应该轻易被它所感动。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国家和社会治理可能主要由理工科、经济和技术人才进行。这种治理往往可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增强经济实力。在社会转型时期,需要更高质量的发展,充分保障公平正义。当依法治国时,人才需求必然会发生变化,法律人才应该成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支柱。从法治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来看,法律人才的总需求巨大而稳步增长,法律学生并非绝对过剩。不能简单地要求大学减少专业开设,减少招生人数,也不能根据相对较近的就业率来判断设置法律专业的必要性。大学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培养更具竞争力、更高素质、更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因此,必须按照引领新实践需求的指导,改革传统的教育培训模式和方法,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掌握,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具有竞争优势的学生。根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进一步改革完善课程设置、课程时间安排、教师教学方法、教学实践方法和实习模式。同时,要注重跨专业课程选择与多专业、多学位联合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大学特点和优势。
 
在课程设置和时间安排方面,学校应确保法律专业课程时间,合理安排课程分布。学生普遍反映专业课程学习时间较少,因此应注意改革和压缩不必要的课程。增加司法考试技能、文件写作、文献检索、实践技能、法庭辩论、律师技能等实践课程,压缩不必要的公共课程和基础课程的声音越来越高,需要合理安排。例如,一些学校已经改革,将思想政治课程集中在一定的时间内。由于法律学生在大三后花大量时间参加司法考试、撰写毕业论文和找工作,课程学习态度受到影响,以前应安排法律知识体系中更核心的课程或具有比较优势的课程,以提高学生的能力。以现有理论知识为基础,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训的实践或实验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