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
改革完善法学教育培训工作的有益实践
时间:2024-10-22 23:43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在教师课堂教学中,一般要求是理论系统知识的传输与生动的解释方法相结合,不能过于关注某一方面。在讲解相关知识点时,教师要充分利用案例进行讲解。表达案例和解释知识点的形式应该多样化。除了文本,我们还应该尝试更直观的多媒体方法,如声音、图像和视频[2]。教师要善于运用文字案例、法律文书、庭审、法治新闻视频等。要协调理论讲解和案例展示,注意比例和课时安排。现象要么理论讲解过多,案例展示方式单一,要么有的老师懒惰,上课放视频,案例展示过多。前者无疑应该改变,但纯粹满足好奇心和兴趣的案例演示也是不可取的。从法律素质和精神培养的角度来看,法律知识的教学必然具有一定的“无聊”特征。在这方面,师生要树立正确的态度。看视频却忽略了知识点的提示和课程系统知识的传递,学生看完后往往觉得收获不大。学生只获得零散、破碎的直观理解,对理论知识体系缺乏把握,更不用说对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的理解和理解了。
在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上,要做好课程实践、实践课程和实习工作。就实践课而言,要注意提供符合要求的实践环境,不能简单地要求在教室内完成。教师要有更大的自主权,在有效的实践环境中开设实践课,在这样的环境中设置、分析和解决问题。并确保每个学生都参与,每个人都主动,每个人都提高。实践课通常需要基于理解和掌握课程的理论知识,学生应该在课前做好预览和准备。目前,法律课程基本上包括实践环节,主要采用小组案例讨论、报告交流讨论和提交实践报告的方式。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只对过程和表现进行评价和评分。教师的案例教学方法也强调了案例分析的重要性,包括问题和交流,以及师生之间的互动。但毕竟,它主要是教师,不同于学生实践团体独立创造的氛围。目前,在实践环节,课时安排较少,学生主动性仍需加强。学生发现的案件不典型,讨论不深入,意见不足,对非诉讼案件的法律事件或法律现象重视不够,实践方法单调,必须改革完善。法学专业学生实习需要改进的地方包括:一是实习单位分布面窄,需要扩大。二是实习时间安排要更加合理。各校协调错开实习时间,避免出现“聚集”现象。学生实习时间的学年安排或学期安排应该更科学,许多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9月考试前复习时间,此时安排实习,学生会复习实习单位,给实习单位带来坏印象,实习安排推迟,压缩实习时间可以缓解这一矛盾。第三,实习单位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实习单位应尽量安排学生承担与法律实践密切相关的工作。实习生不仅要“用”,还要“培养”。实习指导员要承担传授实践技能的责任,让学生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掌握案件或法律事务的处理技巧,学会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处理中。不要盲目要求学生装订档案,做杂务,降低学生实习兴趣。学生要积极主动,迅速适应工作环境,利用可能的机会向实习指导员求教,掌握实践技能。
法律教育培训要改革,培养有竞争力的法律学生,也要与大学努力建立自己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同步。法律必须注意与优势学科和专业的交叉融合。除法律专业课程外,还应注意增加其他优势学科和专业的相关课程,实行交叉选课。使法律学生在系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熟悉其他学科知识,形成复合知识结构,在经济管理、科技、农林等方面确立比普通法律学生更多的比较优势,这也是法律教育培训的特点。此外,还可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辅修,进行双专业双学位联合教育培训。广泛接受其他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课程,突出复合型人才优势,增强职业发展竞争力。以其他专业知识为基础,学习法律或同时接受法律等专业教育,双专业双学位学生不仅可以从事专业法律工作,还可以更加注重非法专业的标准化和法律处理。双专业双学位的法学生无疑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仍然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许多意识到复合知识的重要性或意图实现专业重点转变的学生来说,通过考试和接受后选择法律作为第二专业显然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法学双专业双学位教育培训模式是改革完善法学教育培训工作的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