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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道德和谐思想解构的原因分析
时间:2024-12-26 01:04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点击次数: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核心是具有民族特色的“情人”思想,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人本主义的和谐精神。孔子和儒家提出了“仁”的思想,并将其视为最高的道德原则,要求人们“舍己利人”、“舍己爱人”。同样,墨家思想中也有“兼爱”的原则,这也是一种人本主义思想。墨子认为爱情应该不分厚薄亲疏,施以同样的爱,也就是说,不仅要爱每一个人,还要给每一个人同样的爱。从功利主义思想出发,他提出了“相爱”和“相互利益”的思想,提出了“爱人,人也爱人”的思想。虽然这些思想在以君王为本的封建社会中永远无法实现,但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仍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说,中国传统道德的精髓是崇尚和谐,倡导和谐为贵。这种“和谐”思想不仅是对儒、墨、伦理的感恩,更是对历史事实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总结。但在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伦理正处于深刻的变革时期。与此同时,中国传统道德也在这一变化中慢慢失去了它的光彩和个性。在现代思想的冲击下,传统道德的和谐思想失去了原有的和谐结构。
中国传统道德和谐思想解构的原因分析
(一) 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天人合一”和谐不能适应以人为本的现代综合和谐道德观
儒家文化以天人合一、物我不分的“天人合一”思想为主流,强调物我统一、天人和谐。人们认为人们是“在自己的情绪和情境的融合中体验和感受世界上的一切”,“获得的方式是直觉体验,其结果是一种非理性的境界”。儒家文化把道德视为“天理”,然后把封建统治者视为“天命”,主张绝对服从“天命”。孔子认为,“天下有道,老百姓不讨厌”,“得罪于天,无所祈祷”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形而上学依据。在此基础上,“天人合一”成为服务于政教伦理、协调人际关系、构建封建社会秩序的政治道德观念,成为统治阶级规范和诗化统治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
在现代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双重作用下,人文主义和人文主义在道德教育中的色彩逐渐增加,道德教育回到了原来的地位。“学会做人”、“学会关心”、“学习生活”已成为道德教育的主题,“促进人类道德现代化”已成为现代道德教育的核心理念。道德教育突出了“人类发展”的观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即以人为道德主体,促进人类道德发展和道德人格的提高。因为对人类来说,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争取自身的发展和全面的进步,是一个更高的目标。从实现人的价值的角度来看,道德教育的价值在于提高和扩大人的价值。道德教育的崇高使命是塑造伦理精神,培养完整的人格,改善人们的道德生活,实现道德对生活的肯定、调整、指导和提高。注重道德教育,即注重提高人们自身的生活质量和生活质量,使人们的生活更有意义,更有尊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们的创造潜力。这些现代道德观念从根本上否定了“天人合一”的传统道德观。
(二) 用抽象的共性和谐压抑人的具体个性和谐
从孔孟开始,中国传统文化进入儒家伦理统治的历史阶段。虽然儒家文化主张“天人合一”,强调人际和谐,但只有人才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人是宇宙的中心。然而,在儒家倡导的天人观中,人只有抽象的意义,没有具体的人性或个性。儒家道德强调“克己”,以“复礼”为代价,服从“天命”和“天子”。在很大程度上,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精神实际上已经成为压制具体个性的工具。孔子的《论语》是一部以“命运”为核心的道德教训理论。儒家文化也因其受到统治阶级的青睐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儒家文化以人类伦理为基础,其突出特点是以抽象的共性和谐否定具体的个性和谐,以形而上学的道德传统否定个体的精神自由,以封建专制压制民主。在儒家文化传统中,其道德观念不是指个人与整体的结合,而是指个人对家庭与国家之间的道德责任,强调个人对家庭和国家利益的绝对服从。儒家文化所笼罩的个体既没有人格独立,也没有自由和尊严。由于以家庭为基础的封建制度,伦理标准已成为2000多年的“恒定权威和思想主线”。“魏晋以后,佛道盛行,儒家伦理标准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儒家文化的这一特点与西方现代文化传统中形而上学的普遍性和确定性的抽象性和绝对压制人性的具体特征非常相似。在西方文化中,虽然超越了原始人与自然的混浊状态,强调主体性,实现了反对封建压迫的民主,但西方文化对人性的抽象性和绝对性却压制了具体生动的个性。
(三) 相对封闭、强制性的主观和谐取代了主体性的自由和谐
传统道德的一大弊端是忽视了道德的主体性,导致缺乏道德教育的主体性。传统道德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相对封闭和强制性的教育传统,试图使人们无条件地接受和认同既定的道德价值、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这种教育最大的问题是忽视了主体精神活动在道德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道德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注重人的主体精神。道德作用的发挥,甚至其存在的价值,都是以主体性和人的自由意识为前提的。道德教育的本质是创造道德主体,即创造具有独立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社会成员。因此,道德获取必须是自觉的、自愿的,而不是强迫的,道德教育方法的选择也应该有助于培养主体的意识和道德自律的实现。“传统道德教育很难培养独立、批判性思维和个性化的个体,因为他们追求教育对象的‘标准化’;由于它限制了主体选择的自由和可能性,很难培养主体的责任感和责任行为。”
因此,道德教育应根据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的要求,更加关注人的主要要求,更加关注教育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关注教育者与教育者之间的平等和民主意识,更加反映教育的本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和谐、宽松、民主的教育环境,使主体独立、积极、创造性地开展理解和实践活动。道德教育的过程是基于直接性、动态性和经验性的。无论是道德教育的起点,还是道德教育的方法和方法的选择,都应该充分让教育者主动参与,而不是被动参与或强迫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