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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县乡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时间:2024-11-12 23:26 所属分类:管理论文 点击次数:
县乡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基本环节。随着分税制度和农村税收制度的改革,我国县乡金融制度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县乡金融困境已成为地方政府改革的一个重大问题。
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才实行集权财政制度。为了解决财政制度带来的弊端和各种问题,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在现有权力的基础上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迅速增加,但随着财政权力的上升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县乡财政困难日益突出。与分税制改革前相比,县乡政府承担了更多的事务。随着财政收入和税收的不断减少,无疑增加了县乡财政的压力和负担。自2000年农村税收改革以来,对农村县乡政府的财政来源产生了重大影响。传统的以农业税收为主要来源的县乡财政来源大幅减少,形成了大部分农业乡镇财政收入来源的进一步枯竭,甚至出现了农村财政无税可分的局面。缺乏税源和刚性支出导致县乡财政收支出严重不平衡。
现行县乡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乡政府事权财权不对称
国内学者贾康(2002)将影响县乡财政困难的最重要原因概括为:财政划分模式与“权力”(责任)划分模式不匹配、不对称,指出近年来,县、乡政府仍需提供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地方公共物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县、乡政府大多刚性强,债务多,支出基数大,增长快,无法压缩;吴孔凡(2009)还指出,税收制度实施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对模糊。县乡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责任逐渐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逐渐扩大,各项支出刚性增长,可用财政资源和支出责任严重不对称,县乡“小马”拉不动“大车”。
(2)政府级别过多
贾康、白景明(2002)从税收制度改革的角度认为,五级政府的结构使税收制度在收入划分方面不可行,使省级以下制度多样,部分地区仍实行承包制度,影响税收制度的全面实施;曾芳芳(2006)指出,中国设立了五个政府级别,机构臃肿,人员冗余。税收制度改革后,原税务部门分为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两个部门,使税务人员工资、办公场所、办公费用翻了一番,税收成本大大提高。
(三)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
余国安(2009年)认为,税收返还是原制度积累的,不仅不能调整区域分布,而且巩固区域差异;曾芳芳(2006年)认为,转移制度不透明也是影响转移支付作用的重要因素。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支持,拨款非常随意,部分县乡政府将精力投入资金,导致资金分配不公平,也为“货币交易”等腐败现象提供了温床。
综上所述,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当前县乡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政府层面太多,财政资源与权力不匹配,财政转移支付不规范。一些学者认为,县乡金融困难的直接原因是收入能力不足、制度缺陷、地方税收制度不完善等。